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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华民:物价涨 工资怎样跟着涨
      新闻来源: 解放日报       作者: 支玲琳       发布时间: 2008-7-11  
  ●主持人:本报记者  支玲琳

  ●嘉  宾:华  民(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

  新闻背景:2007年,“涨”声一片。不仅房价继续飙升,连菜肉油这些基本消费品价格也跟着一路行情高涨,对于不少城市居民来说,“赚的不够花的”“什么都涨,就是工资不涨”,是对2007这一年最深切的感受。

  物价不断上涨,工资该不该涨?涨工资,从来没有像今年这样,如此揪紧人们脆弱的神经。

  支玲琳:据报道,今年薪资涨幅有望达到8%,但在通货膨胀的背景下,很多人却高兴不起来。出于民生的考虑,涨工资似乎不可回避,但更多的货币投入消费市场追逐有限商品,会不会引发更为严重的通货膨胀?

  华民:这其实就是回答“什么样的工资上涨是正常的”。一般来说,工资上涨是由于以下几方面力量的推动。其一,劳动生产率提高。如果人的劳动能力提高了,产能增加了,创造的利润增加了,那么作为一个要素,劳动力理应值得更多,这是毫无疑问的,也不会产生任何的负面作用,因为这就是经济增长的表现,也是让民众共享发展成果。其二,劳动力供不应求。尽管生产率没有提高,但是劳动力供不应求,在这种情况下,也应该涨工资。一般劳动力供不应求的国家,在劳动成本不断上升,剩余劳动又找不到的情况下,都会由此而转向技术创新之路。所以,以上两个因素,一个反映了经济增长,一个则带来了技术创新;一个是外生的增长,一个是内生的增长,这些都是正常的,也是可行的。

  值得警惕的是第三种情形,由物价上涨所带来的工资上涨压力。如果说物价上涨,工资也要跟着涨,那就是工资跟着通胀指数化了。这个从国际经验来看,效果都不是很好。因为它实际上是相互作用的:工资涨了它又会推动通货膨胀,通货膨胀又会推动工资的继续上涨。我们要谨防形成这样的循环:通货膨胀—加工资—企业投资减少—经济增长停滞,这是最可怕的“滞胀”。对于当前的宏观调控来说,关键在于能否遏制住通货膨胀。工资跟着物价走,只是一种被动的反应,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支玲琳:您的意思是,在通货膨胀的背景下,涨工资是一种被动的选择。如果让工资与物价形成一个互相追涨的关系,那就危险了。但是,民生呢?通货膨胀直接侵害的低收入人群的利益,总不能视而不见吧。

  华民:我说工资不能跟着物价走,并不代表要漠视民生,这完全是两码事。老百姓要求涨工资的呼声,说到底,是要求共享发展成果。现在大家的理解都有点片面化,以为增加收入就是涨工资———这是一部分,但不是全部。

  涨工资不等于涨收入。摒弃情绪化的表达,比起“涨工资”,我们更应该关注如何给老百姓“涨收入”的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里也讲了,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涨收入”正是体现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要求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过程中,留给企业、留给职工的可供分配份额要扩大。所以,人们应该关注的,不是工资是否上涨,而是政府收入和居民收入分配,能否有一个合理的比例,能否向民众倾斜。

  支玲琳:的确,无论是涨工资还是涨收入,落到实际层面,我们必须考虑,究竟从谁的蛋糕里分,是企业,还是政府?究竟怎样的分配机制,才能既促进社会生产发展,又不过分增加企业成本呢?

  华民:我们在分配秩序上还有没理顺的地方。我看到很多案例,比如一个企业交了2亿元的税收,但工资支出只有9000万元,也就是说,企业赚来的大多数钱交给政府了,没有用在增加职工收入或扩大再生产上。政府税收拿走太多,然后又指责企业工资太低,这是不合理的。

  上世纪60年代日本启动了为期10年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国民收入由此翻了一番,整个国家面貌大为改观,很多人很喜欢拿这个例子来证明涨工资的必要性。但是要注意,日本是“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不是“国民工资倍增计划”。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是GNP倍增计划。什么是GNP?GDP扣除税收等部分之后的国民可支配收入是GNP。所以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要义就在于,要让老百姓可分配的多一点。如果整个分配结构不发生改变,政府还是拿着相当多的一块,税收还是每年百分之二十几的增长,那么要实现老百姓分配多得,那就只能从企业利润中提取。对于企业来说,一来是没有积极性,二来可能也会因此减少扩大再生产,这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政府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一定要控制,不能增长得太快,否则可能会挤压到民众收入的增加。

  支玲琳:那么政府在改善民生、增加民众收入上究竟该如何作为呢?在遇到通货膨胀的时候,及时给老百姓加工资,防止实际生活水平下降,这也是一个很实际、很紧迫的问题啊。

  华民:该不该涨工资,应该交给市场决定。政府在其中的职责,就是召集全社会的集体工资谈判,制订一个在现阶段、在经济增长可以承受范围内的最低工资标准。然后在这个底线上,各个行业、各个地区会根据自身的劳动力状况、生产力状况以及当地的物价水平,确定工资水平高低。但是,只要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政府就没有权力对企业工资水平进行干预。

  涨工资不是政府的事,但是在增加收入上,政府却是可以大有作为的。今年很多人的名义工资是涨了,可其中的较大部分要是得给孩子付学费,要去看病吃药,要来存钱养老,那么等于实际收入还是没有增加。政府要关心的,不是工资率是否提高,而是可支配的实际收入是否能有所增加。那么当务之急,是政府既要让出一部分税收,也要拿出税收中的相当一部分,用于健全社会保障系统,这样才能让百姓无后顾之忧,也才能刺激内需增长,实现经济的良性循环。此外我想,个税起征点是不是可以再调高一些呢?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工资在还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情况下就要缴税了,这是很不合理的。起征点调高,也是变相地涨工资,但却是比涨工资更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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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psy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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