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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运奖金免缴个人所得税 冠军广告收入日进斗金
      新闻来源: 搜狐博客       作者: 张松       发布时间: 2008年8月18日  
      随着一系列有关运动员奖励、就业保障等利好政策的出台,中国职业运动员尤其是那些付出超人的奥运冠军们将迎来一个真正的“黄金时代”!一块奥运金牌,不仅仅是为国争光的至高荣誉象征,同时也是确保奥运冠军未来生活幸福安逸的坚实保证。

  奥运金牌奖20年翻31倍

  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辽籍举重冠军姚景远的奖金是8000元人民币;2004年雅典奥运会,金牌奖励提升至20万元,国家体育总局日前透露,北京奥运会的奖金额度将超过上届,对比2000年悉尼奥运会时金牌奖金15万元的标准,按照每届递增5万元的等差数列计算,北京奥运金牌至少应该奖励25万元人民币。较之24年前,国家对奥运冠军的奖励已翻升了惊人的31倍!

  广告收入才是“日进斗金”

  其实,官方的奖励往往是奥运冠军综合收益的一部分。对众多奥运冠军而言,奥运金牌“含金量”的真实价值所在是财大气粗的商家关注、是以经济杠杆为核心的市场认可,广告收入那才算得上是“日进斗金”!

  2004年雅典奥运冠军前,刘翔就与某厂家签订了价值高达100万元人民币的巨奖合同。像田亮这样的奥运冠军,即便不在一线,依然是市场垂青的宠儿,田亮的身价目前已过亿元大关。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一些企业已经将目光紧紧锁定在那些有可能在08奥运期间夺金或有优异表现的选手身上。比如女子佩剑的谭雪,还有网球选手彭帅。

  奥运冠军有望享“终身津贴”

  最令人欣慰的是,国家对奥运冠军的奖励未来将更富于弹性厚度、更有宽度、延展性。最近,有关方面正考虑借鉴韩国的做法,引入“终身津贴制”。

  从1988年汉城奥运会起,韩国就为大赛优胜选手制定了严密的终身保障机制,选手一次性获得奖励不多,但却能每月获得一定数额的津贴。这种津贴不仅是终身性的,而且若选手下次继续取得佳绩,每月津贴还将翻倍增长,若此政策出台,奥运冠军的后顾之忧将不复存在了。

  奥运奖金免缴个人所得税

  今年,通过财政部门向中央申请,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门对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国际奥委会、中国奥委会以及有关奥运会参与者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参赛运动员因奥运会比赛获得的奖金和其他奖赏收入免征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种种迹象表明,中国职业运动员尤其是那些奥运冠军的春天已经到来,为国争光即名利双收,今天的血汗付出与明天的幸福直接画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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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姜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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