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主办
 站内搜索:
新闻网
网站首页 新闻频道 工作频道法律频道用工环境 理论探讨 专题总汇 图片总汇   网上书店
中国劳动保障报数字报 劳动保障论坛 本报法律事务中心 地方之窗 报纸广告 关于我们 合作投稿
大赛作品
  当前位置: > 劳动保障新闻网 > 法律频道 > 案件报道
   
 

  北京海淀区马连洼街道帮民工讨薪274万
      新闻来源: 人民网       作者: 海淀区文明办       发布时间: 2008-6-13  
   6月4日下午1:30至6月5日凌晨3:30,马连洼街道圆明园花园别墅3期工程的工地现场聚集了600多名农民工,他们现场拿到已经拖欠了近一年的工程款累计274万余元。

  据了解,他们自2007年10月进场施工,至今一直没有领到薪水。时值农忙,工地停工,农民需要回家帮助收割小麦,但因圆明园别墅整体工程还没有进行竣工验收,甲方与劳务方直接签订的是工程垫资合同,工程封顶后甲方付给劳务方30%的工程款,总包方只收取管理费,其他事项都不参与,现劳务方已经垫资1000多万元工程款,无力再支付工人工资,甲方拒付工程款,造成劳资纠纷,5月30日下午,100多名农民工来到街道院内讨要工资。

  马连洼街道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到现场安抚农民工情绪,三次组织召开由市、区劳动局、市、区建委、街道劳动科以及甲方、总包方、劳务方等相关人员参加的现场协调会,责令甲方先预支部分工程款,解决农民工资问题。由于情况复杂,经常工作到凌晨3、4点钟。

  现场农民工拿到工资后统一租车陆续离开现场返乡。尔后,街道又与区劳动局、区建委、派出所一起组织三方负责人商讨后续工作,并签订了三方协议,以解决209名不在现场农民工工资的领取工作。
 
 共1页  1 
编辑: 王丽
 文章评论: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
 相关文章:

     
    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版权声明:

    1.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原创发布的作品,版权属于中国劳动保障报。未经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利用其他方式使用。违者,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如果需要使用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发布的原创作品,请与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签订网络新闻转载协议。
    3.与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签订互联网新闻转载协议的单位,必须在协议授权范围内使用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网站作品,并注明作者署名和“文章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 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原创作品:系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的原创内容。
    ※ 联系方式: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网络编辑部 电话:010-84229199

     


    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

      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

      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

      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

      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

      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

      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

      以骄奢淫逸为耻

    Copyright © 2000-2006 labournew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主办 版权所有 京ICP备号 05069356
    制作单位: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网络编辑部 网站服务信箱:leefate@126.com
    电话:010-84229199 传真:
    010-8422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