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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渴极自饮工友“红茶” 中毒死亡家属索赔
      新闻来源: 北京法院网       作者: 高颖       发布时间: 2008-7-3  
 

   农民工王某因为口渴难耐而误将装在“红茶”瓶里的强烈腐蚀性稀料当成饮料一饮而尽,最终不治身亡,悲痛欲绝的妻子及未成年的一双儿女将包工头、发包单位、分包单位一同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近日,密云法院受理了此案。

    死者王某妻子及儿女诉称,2007年9月2日,受害人王某在工地施工过程中,因为天热口渴,王某误把工友张某递给另一工友柳某的“红茶”,其实是用于清洁房屋外层墙砖使用的具有强烈腐蚀性的稀料当成饮料而饮用,导致中毒。事件发生后,王某被包工头立即送至医院,但终因伤势过重死亡,其中医疗费由包工头全额负担。后,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张某立案侦查,后认为不构成犯罪而依法撤销案件。

    伤心欲绝的死者妻子及儿女认为,包工头、发包单位、分包单位应该对王某的死亡承担责任,遂将他们一起诉至密云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子女抚养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50余万元。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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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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