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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地干活摔倒致瘫赢了官司 老板却不认账
      新闻来源: 现代金报       作者: 余晓丽       发布时间: 2008-8-21  
 

  
  8月18日,113医院住院部,下半身瘫痪的卢师傅只能依靠拉着吊环半起身
  宁波113医院有一位特殊的病人,一年中他几度入院,又因医药费几度中止治疗。医护人员说,他是个值得同情的打工者,本该获得近30万元治疗费用,但因没有签劳动合同,老板逃避责任,如今别说治病,连吃饭都成了问题。昨天记者在113医院倾听了关于这位病人的故事。对于像他一样的打工者,这个故事或许有些启发。

  ●一次意外

  导致下肢完全瘫痪

  38岁的卢师傅是台州市三门县海游镇的一位农民,平时在附近打零工,靠着一门木工的手艺养活妻儿。不幸降临在去年6月的一天。那天卢师傅像往常一样来到陈某的建筑工地干活,不料脚下一滑,从二楼的楼梯口摔到了一楼撒满碎石的地面上,他回忆说,当时全身感觉像散架了一般剧痛难忍,只好用仅有的力气大喊救命。在隔壁工地干活的人迅速将他送到了当地医院,随后老板陈某也闻讯赶来,由于伤势过重,卢师傅被紧急送往位于宁波的113医院救治。医院骨科专家在第一时间为他施行了胸椎及腰椎固定术,但因伤势过重,卢师傅双下肢完全瘫痪。

  这样沉重的打击对于一个靠体力劳动养活全家人的农民工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卢师傅的老婆听说他再也不能站起来了,抛下5岁的儿子和瘫痪在床的丈夫慌忙离开了。妻子的离去犹如雪上加霜,当时,卢师傅对生活完全失去了信心,几次都想到了死,但是为了5岁的儿子,他选择了坚强。

  ●付了一万

  老板再也没有表示

  卢师傅记得,入院之初,老板陈某先后分4次支付了一万元的医疗费,但这只是杯水车薪。为了省钱,经过一个多月的基本治疗,他只能出院回台州老家休养。此时他已向亲戚朋友借了几万元,不能工作,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

  今年2月,因营养条件和卫生状况差,卢师傅尾骶部患了严重的褥疮,伤口大面积感染、腐烂,他再次住进了113医院,此时,他已负债累累,老板再也没有支付一分钱医疗费。

  到了本月初,卢师傅因臀部大面积深度褥疮,第三次住进了113医院。这次的情况比上次更加严重,医生说,像他这样的情况,本来早该接受治疗,因实在没钱才一拖再拖,影响了恢复。8月11日,医院为他进行了清创缝合手术。卢师傅掏出东拼西凑筹到的1000元钱说,用完了这些就再也拿不出一分钱了,如今亲戚朋友都开始躲着他。

  ●诉诸法律

  赢了官司却没拿到一分钱

  卢师傅告诉记者,由于当时没有和陈某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出事后,陈老板不承认与他存在劳动关系,而且还说,当时是卢师傅自己不小心摔下来的,与自己无关。无奈之下,卢师傅只好寻求法律援助,经过一年的苦苦等待,三门县人民法院于近日判决陈某在两年内支付给卢师傅治疗费29万余元。陈某不服,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虽然赢了第一场官司,但前后已花去6万余元医药费的卢师傅还是迟迟没有拿到本该拿到的赔偿。考虑到病人的经济问题,113医院特事特办,给他安排了最便宜的病床,医生的用药也尽量使用同等药效中最为廉价的药品,医院还提供了免费的伙食,保证卢师傅和照顾他的母亲在住院期间的伙食问题。

  ●律师说法

  卢师傅再次胜诉几率大

  负责卢师傅一案的蒋开钢律师向记者透露,按照有关司法解释和劳动部门制定的规章,如果农民工和企业有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使未订立劳动合同,也要按工伤事故处理,照此,农民工和企业正式工一样,有权获得工伤事故规定的赔偿。蒋律师特别提到了一点,如果卢师傅在事发时及时报警,请警方到劳动现场调查,或许处理赔偿问题就简单得多了。不过现在看来,卢师傅胜诉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只是这一路会走得很辛苦很艰难。

  蒋律师说,现在类似卢师傅的案件,每年都会接到很多起,一些农民工因为没有与包工头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发生了事故造成死伤后,受伤的农民工或死者家属都不知该由谁来支付医疗、丧葬等费用。

  对于这种现象,蒋律师分析了几方面原因:首先,农民工在劳务市场的竞争中处于劣势是最主要的原因。由于没有一技之长,许多农民工只求找到能干活的地方,普遍不敢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权利,使一些用人单位漠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避签劳动合同,一旦发生事故,用人单位敷衍了事,甚至不了了之。其次,相当一部分农民工没有意识到劳动合同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性,片面地认为签合同意味着受约束,不能自由跳槽。

  ●记者手记

  维权,学会用证据说话

  种种原因导致大部分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一个存在已久、很难彻底解决的问题。需要提醒的是,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注意收集、保存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根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确认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我们想借卢师傅的遭遇,提醒广大农民工多一些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也提醒用人单位更加自觉地履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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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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