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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劳动合同引纠纷 员工讨说法遭贴身看守
      作者: 杨旭 朱龙云       发布时间: 2008-5-6  
    

近日,云南一天然气钻探有限公司在杨林镇打煤层气钻井的部分员工遭遇“贴身看守”三名负责人讨要说法。这些被守着的负责人说他们说已有近20小时粒米未进,一名员工因试图拦下一辆拉着人神秘小货车受了伤,所有这些,都因一份劳动合同而起。

小货车拖出员工10米远

5月1日23时许,在嵩明县杨林镇“云南开元石油天然气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司生活区,,张伟起床要去如厕发现同住一个宿舍的一名同事不见了踪影。因为此前一起劳资纷争还没有得到解决,他们特别警惕。张伟隐约看见这辆小货车上还有好几人,其中有“东家”的一名赵姓负责人。张伟见这辆要拉人出去,当即叫道:“你们莫忙走!”但这辆车发动后仍向大门方向开去。张伟急了,抓住小货车的右侧车厢拦板,后被车拖着前行。这时,张伟的另一名同事快速跑到大门口关上铁门,小货车紧急停靠下来。此时,张伟被拖行了10米左右的距离。他们报警后,赶来的民警将张伟送到杨林开发区医院治疗。

据了解,这辆小货车要出门前,另有一辆“猎豹”越野车带着生活区的两名炊事员和公司的负责人离开。后来,距离生活区不远处,这辆越野车发生交通事故,其他员工被叫醒后,拦下3名在公司负责人,要求解决他们的问题,员工轮番看守三名负责人和这辆越野车。

云南开元石油天然气钻探有限公司云南项目部在杨林镇打煤层气钻井,张伟和刘治学等数十人是这个公司的钻井工。以前,他们与该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4月30日,他们因一份《员工劳动合同》引发了劳资纠纷。这些员工就是要求三负责人解决这个问题。

员工不满意新劳动合同

张先生得到这份劳动合同后,对自认为不合法、不合理的条款做了批注:“钻进队领导根据钻进生产和充分调动钻进队全体员工生产积极性的需要,在效益工资中提出5%,用于第二次分配。”而他作的批注大意是,“积极性的提高不应该将骨头熬油”。

员工们不满的还有:“每完成一口井的施工作业任务,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公司付给效益工资;对员工日常工作进行严格考核,根据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的好坏给予适当奖罚等。”等内容招致员工的不满,张先生认为,这些条款本身的随意性就很大,是在玩耍文字游戏,甚至,对我们来说,就是陷阱,我们总不能自己睁着眼睛往陷阱里跳。”

“从员工效益工资中提取5%,用于第二次分配” 的内容,公司方负责人之一的田世全解释,“虽然从职工工资中提出来,最终还是全部分配了给了员工,公司不会占用员工一分钱。”记者表述了员工的质疑:“工资是每个员工的个人合法收入,这这个收入中计提带有奖金性质的钱,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合理吗?”田世全的回答是:“这个……这个是有些问题,员工合同里有些条款是有些问题。但这是向员工征求意见的初稿,还不是正式的员工劳动合同,还没有签订这份员工劳动合同。”

一些员工昨日表示,从4月30日开始,并没有人提示说这份合同是征求意见稿。

法律顾问称“不作评价”

公司负责人为何深夜出行,并与个别员工同行?公司方一经理吴先生的解释是,“我们要到昆明的公司总部汇报情况,因为前日白天工作繁忙,夜间才走的。”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云南开元石油天然气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一陈姓负责人。他授权该公司法律顾问徐律师接受采访。徐律师在电话中说,这份合同上没有公司印章,没有员工和公司方负责人的签字,等于废纸一张,没有必要对此作评价。”

据了解,嵩明县劳动监察部门已经对次劳资纷争在做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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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姜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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