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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的哥的姐很想带薪休假
      新闻来源: 兰州日报       作者: 杨晟途       发布时间: 2008-6-13  
      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自年初实施以来已近半年,该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无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且职工在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但是近日记者打出租车时常常听到,诸多司机因种种原因无法享受这一制度,带薪休假在出租车行业推行十分艰难。

    昨日,记者从雁滩打出租车去西站,在车上与司机聊天发现,在兰州众多的哥的姐没有享受过带薪休假。开出租车已近6年的李师傅说:开车多年从来没有休过带薪假,甚至没有听说过自己也可以享受带薪休假。出租车司机都是多做多得,请一天假就少赚好几百元,而且公司对于请假也没啥补贴,如果休假了又没有顶班的驾驶员,还得自己倒贴“份儿钱”。不光是他自己,恐怕兰州的出租车司机都没享受过。记者告诉李师傅,今年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与公司签了合同的聘、雇用司机都可享受年休假,而且工资同正常工作期间一样一点不少。李师傅无奈地说,不仅他很想休,所有的司机都想休,但是如何能实现得了。

    而在端午这天,记者听到的更让人心痛。在正宁路口附近一个饭店前,几名出租车司机狼吞虎咽地吃着面条,偶尔有人抬头闲扯两句:“老王死得太突然了!”他们说的老王也是名出租车司机,今年约40出头,所以很多同行都为他的离去感到惋惜。“他太累了,开了8年出租车,一年365天从来没个休息时间。”熟悉老王的刘师傅谈起这事很痛惜,因为是同学且又是同行,所以他多少对老王有些了解。据这几位司机介绍,医院给老王做了诊断,结果显示:老王死于脑血管崩裂,和常年疲劳过度有关。

    作为一个特殊行业,出租车驾驶员本该有更好的休息和饱满的精神,才能保障交通、行人、乘客和本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今年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应该说给的哥的姐带来了好消息,他们应当向公司争取,好好的去享受带薪休假。然而记者听到的却与之大相径庭,原因到底出在哪儿呢?

    记者经过多方了解获知,主要是目前的出租车驾驶员负担沉重,众多司机反映“车份钱”收得太高、“抵押金”收取不合法,出租车经营权的配置有失公平合理。司机和公司签订的所谓承包合同,按“大包”或“小包”等不同形式一次性向公司交纳牌照租赁费,取得出租车营运权,司机每天向公司上缴130元左右的“份钱”,一年按360天计算,风雨不误。正是这种管理模式,使得出租车驾驶员的年休假问题根本无法保障。这种管理模式实际上是公司坐地收钱,司机不堪重负。为了完成“份钱”,出租司机每天需要运营10小时以上,月行程1万多公里,这样就没有了公休日、节假日,更谈不上带薪休假。

    近年来,出租车司机的生存状况引起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这些人常年超负荷工作,体力严重透支,很多人疾病缠身,他们的身体状况直接和间接地影响着每位乘客。关注的哥的姐生存状况,其实就是在关注每一位乘客的生命安全。希望有关部门和出租车企业能够借鉴上海等地出租车公司的管理做法,让出租车司机充分享受到休假权,同时对出租车司机给予一定激励与保障,如在司机生病或家里发生意外事故期间,给予司机5天左右时间,不仅适当减少当月租金,还根据其休假日期,相应给予每天50元的生活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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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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