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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应为实习人员提供补偿
      发布时间: 2007-6-22  
   

唐旭平: 一般所说的实习,是学生在校期间到用人单位进行实际工作锻炼。实习期间,学生实习活动是学校教学活动的延伸,与企业之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但实习生为企业付出了自己的劳动, 企业收获了实习生的劳动成果, 故企业应该给实习人员提供报酬。但报酬的种类往往比较单一, 目前普遍的做法是结合当地消费水平, 以及实习人员工作性质等情况, 给予足以维持基本生活和工作必须支出(如上班期间的交通费用等)的报酬。但这种报酬不是工资,而是实习补贴。 在整个实习期间,补贴数额一般不会变化。 如果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为企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企业也会给相应的奖励。 各公司的具体奖励方式和水平不同,一般采取与实习生签订毕业后到公司工作的协议,或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除此之外, 有的企业也会采取一些比较人性化的措施,例如为实习人员提供一次远程旅游的机会等。

此外,还有另外两种实习人员: 一种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单位通过实践进行一定的专业训练的律师、 医师、专利代理人等; 另外一种是学生已经正式毕业,但尚未正式就业而在单位实习。 以上两种情况的实习人员属于进入社会的劳动者, 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该给予这类实习人员应有的岗位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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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n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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