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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工伤农民工遭到雇主驱逐 双方无法达成赔偿协议
      新闻来源: 人民网—京华时报       发布时间: 2007-11-20  
    

    昨天下午,经过反复协商,右眼几近失明的农民工方贤珍和妻子获准在通州宋庄镇白庙村的华鹏塑钢厂宿舍内多待两天。由于方贤珍3个月前在干活时弄伤了右眼,且一直无法达成赔偿协议,塑钢厂老板前天将二人赶出宿舍,同时将屋内床铺柜子等搬走。 

    今年3月,方贤珍从陕西老家来到华鹏塑钢厂,负责塑钢门窗的制作安装。8月20日上午,方贤珍和工友给运塑钢的手推车装车轮时,溅起的铁渣飞入了方的右眼。塑钢厂老板贾永华开车将他先后送往燕郊和通州的医院,但因伤势太重,当天下午转往同仁医院。9月4日,方贤珍眼内的铁渣通过手术被取出,但因视网膜受损严重,视力连0.1都无法达到。 

    由于给员工办理过保险,方贤珍的医疗费用均由塑钢厂垫付。10月下旬,方贤珍与贾永华就病历本的归属发生了争执。方贤珍说,贾永华拿到病历本后,表示不再负责他日后的治疗费用,其中包括一次重要手术,而且要他们夫妇尽快搬离宿舍。贾为此提出一次性付给方贤珍一万元,其中包括拖欠他的四五千元的工资,被方贤珍拒绝。 

    无法达成赔偿协议后,塑钢厂不再像之前一样负责方氏夫妇的伙食。前天,塑钢厂工作人员将二人赶到院子里,并将屋内的床铺、柜子等家具全部搬走,被褥、行李等物品也被清理出宿舍。在院内冻了一天,虚弱的方贤珍发起了低烧,不得不重返宿舍,并将被褥铺在地上充当床铺。 

    昨天下午,方的几名老乡闻讯来到塑钢厂内与贾永华等人交涉,但双方无法在赔偿金额上达成协议。贾永华说,因为厂子没有生意,所有的工人都已经遣散,租来的厂房也要退租,因此无法让方贤珍继续住下去。经过反复协商,贾永华勉强同意让方贤珍再住几天。方贤珍说,他希望走法律途径,讨回自己的权益。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周利勤律师说,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有事实劳动关系,此事可以构成工伤。方贤珍应享有工伤待遇,在医疗期间由用工单位承担其医疗费用,用工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双方的合同关系。若右眼伤势构成残疾,还可以从用工单位得到补助赔偿。周律师建议方贤珍向当地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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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牛李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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