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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击解雇事件继续蔓延 一身伤痛被解雇该找谁?
      新闻来源: 南方报业       作者: 赵佳月       发布时间: 2008-1-1  
    

  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有一群人年末面临着同样的结局:合同终止,被迫离开工作岗位。他们或负工伤,或身患职业病。"我们是新劳动法的牺牲品吗?"他们茫然地申诉维权。律师表示无论根据新旧劳动法,企业都存在违规的嫌疑,而劳动部门对他们的申诉却表示爱莫能助。 

  14年工龄放射科技师黯然离岗 

  再过3天,55岁的程立根将被迫离开他服务了14年的工作岗位——东莞市企石医院放射科。1994年1月,程立根拖家带口从老家江西来到东莞,进入东莞企石医院放射科,"起初是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每天的工作就是给病人照X光。"1996年,其通过血源性传播疾病控制知识培训,获得"主管技师"职称,2003年,程立根通过了东莞市放射防护知识培训。 

  程立根的工作室是两平方米左右的"小碉堡","我们就在这里等病人躺好,然后按手闸曝光。" 

  从1999年开始,程立根感到全身不适,"皮肤上开始冒疙瘩,然后越来越痒,半夜会痒醒过来,无意识的抓挠使全身上下都有血渍。"记者看到程立根的胳膊、腿部及背部都是突兀的黑红颗粒(见左图,杨曦摄)。得了不明病症的程立根从东莞到广州、上海四处求医,得到的结论都是:"眼睛晶状体浑浊,疑似放射性皮炎"。

  在2001年2月26日东莞市卫生防疫站为其所做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健康检查中,程立根的放射性个人剂量测量值是最高的;2003年11月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企石医院医用X射线机放射防护检测的报告显示,在"出入大门"时的结果为11,而正常水平为2.5。 

  工伤十级癫痫女员工被扫地出门 

  35岁的宋园园与程立根有着类似的遭遇。7年前,宋园园来到广州吉之岛超市工作,"最初是生活用品部的从业员,负责化妆品的进货退货工作,"2006年11月的一个晚上9时许,宋园园和往常一样,在超市仓库清点要退回的货物,"我蹲在地上,两三米远处,另一名同事正从一辆货车上卸货。"就在宋园园站起身的时候,一箱货物闷声砸中了她的头部,"我眼前一黑,就晕倒在身边的笼车上。"宋园园已经不记得砸中她的究竟是什么了,"从出事之后到现在已经有一年多了,我的记忆力急速衰退,每天都要用本子写下来才能记得一些事情,"事发后宋园园被送往医院检查,脑电图的结果是"中度异常"。 

  宋园园辗转中山三院和华侨医院等多家医院,得到的诊断结果均为:"头部外伤,续发性癫痫",有关部门的鉴定为"工伤等级十级"。 

  公司根据其身体状况,将宋园园安排到安全服务部,负责监察进出门的员工,"但我仍然时不时会发病,有时候一发病就只能请假,公司不批假,就作为旷工处理。"2007年9月14日,吉之岛公司给宋园园发了关于旷工通知,于11月6日通知其不再续签合同,原合同关系宣告终止。" 

  吉之岛天贸百货有限公司公共关系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刘小姐向记者表示,"终止合同是企业合理合法的做法,我们已经给她换了最为简单的工作,她仍然不能胜任,我们没有别的选择。根据有关规定,工伤鉴定十级,公司可以终止合同。" 

  ■律师视点 

  工伤保护制度明显偏弱 

  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律师周亚波:新劳动法偏重于维护劳动者利益,因此在很多人看来是一部"员工保护法"。其中一个重要"看点"是: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条件后,可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永久员工。既然是永久员工,当然意味着企业今后不能再随意辞退,裁员也会受到严格限制。 

  对于因工伤、患职业病等有疾病、不能完全胜任工作的员工,用人单位担心因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给单位带来负担,所以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大量地辞退员工。 

  工伤制度目前对于四级以下的工伤伤残保护力度明显偏弱,劳动者能得到的补偿对今后的生活来说是杯水车薪。对于失业,工伤等的保障措施,不能像养老保险一样真正让国家、企业、个人一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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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雯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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