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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遭遇合同陷阱,该怎么办?
      新闻来源: 新华社《半月谈》       作者: 辛祥       发布时间: 2008-4-3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合同就是劳动者维权的武器。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利用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设置合同陷阱,让利益的天平倾向自己。那么,劳动者遇到合同陷阱该怎么办呢?

  面对"押金合同":

  紧急行使追讨权

  刘女士在一家健身中心找到了一份推销健身卡的工作。老板与她签订合同,约定刘女士向老板交付1500元押金,如果完不成任务额,则每月按照相应比例在押金中扣除钱款。此即典型的"押金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显然,法律明文禁止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但实践中,仍有不少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求职心切的心理向劳动者收取押金、风险金、培训费、保证金等。

  用人单位收了押金,就可能以各种理由扣留;劳动者交了押金,押金就有可能打了水漂。如前所述,押金条款是无效的,因此,劳动者如果签订劳动合同时交了押金,最好的办法是尽早醒悟,紧急追讨。劳动合同法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押金条款无效,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劳动者追回了押金,也不会丢掉工作,他和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

  面对"格式合同":拒绝霸王条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多采用事先备好的"格式合同",如果岗位竞争激烈,应聘者往往只能作出"是"与"不是"的回答,根本得不到平等协商的机会,甚至连合同内容也不甚明了。由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一方说了算,不少用人单位在制定格式合同时,便只考虑自身利益,甚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至合同中出现不少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如"女工工作期间不能怀孕""节假日加班不得要求双倍工资"等。此类"格式合同",违背了平等协商原则,如同用人单位在暗箱中炮制,故谓之"暗箱合同"。

  遭遇"格式合同",劳动者不必惊慌。一旦用人单位以霸王条款来约束劳动者,或者劳动者触犯霸王条款引发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主张霸王条款无效。劳动合同法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面对"生死合同":莫把生命置险境

  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妄图以"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逃避责任。劳动合同法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显然,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的所谓"生死合同"条款是无效的。劳动者只要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都要承担相应责任。

  "生死合同"条款无效,并不意味着劳动者没有风险。一般来说,提出"生死合同"的用人单位,大多劳动保护条件差、隐患多、设施不全,生产中极易发生伤亡事故。而且,一些用人单位还凭借生死合同条款,不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因此,面对"生死合同",劳动者切莫视生命为儿戏,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面对"阴阳合同":紧紧抓住"阳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准备了两份合同。一份是"阳合同",内容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一份为"阴合同",是用人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拟定的违法合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极不平等,用以约束劳动者。

  此种"阴阳合同"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如遇见这种合同,怎么办呢?其实,办法十分简单,那就是紧紧抓住"阳合同"。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眼里,"阳合同"乃真合同。"阴合同"终究见不得阳光,一旦发生争议打起官司,"阳合同"才是真合同。劳动者只要将"阳合同"紧紧地抓在手中,就必定能够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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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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