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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TV裁员:《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局部”地震
      新闻来源: 人民网       发布时间: 2007-8-20  
 

  作为规范中国劳动力市场行为的主要大法,2007年6月29日,历经三年波折终于被全国人大委员会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开宗明义指出其立法目的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劳动合同法》颁布后,用人单位开始纷纷采取措施,力图避免自己的劳动用工方面的存在的潜在风险。

  曾任央视某套记者的张欣离开中央电视台已经快一个月了。去年这个时候,通过朋友的介绍,张欣得到了来央视工作的机会。

  然而,一个月前,情况发生了改变。7月初,记者就在一些网站看到有人发帖称“央视将进行一次大规模的人事清退工作”。

  此时,张欣也得到消息,自己的名字位列其中。

  7月27日,清退工作的最后一天。曾任央视某栏目编导的李浩明收拾好了东西,从机房走出来。在连续加班几天后,李浩明已经相当疲惫。对于清退一事,李浩明表示并不愿意发表太多的意见。在央视三年时间里,无疑给了他最好的成长平台。

  对于此次清退工作,有媒体报道波及面之大约有上千人。据央视人事办公室主任杨晓民介绍,央视组织5个工作组深入基层调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1800余名未签约人员的摸底、梳理和清理工作。

  作为全国最具权威的电视媒体,央视此次清理队伍的背后,又有怎样一番苦心考虑?央视所为是否也和2008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有联系?而央视在清退后,下一步又将对用人制度做怎样的调整?

  央视“瘦身”为哪般

  “下午2:00,原本熙熙攘攘的楼道鸦雀无声,每个办公室几乎只剩一两个工作人员,从来不歇机器的机房里一片寂静。”一位央视工作人员这样描述当天的情形。

  在记者与几位被采访者的交谈中发现,几乎在每个栏目中,都有大量像张欣、李浩明这样的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承担着栏目制作的主要工作。“像我所在的栏目,大概未签约的工作人员和签约的工作人员在此前占到各一半。”张欣说。而李浩明所在的栏目这一比例更高,未签约的工作人员的比例数是签约人员的两倍。

  央视各个栏目这样的用人方式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其实,很多媒体都是这样做啊,特别是电视媒体。一开始说能来央视工作,但不签合同,我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张欣说。

  电视媒体制作的周期性和复杂性,对制作本身所需要的用人数就有无形的要求。“比如我们这个节目吧,每天都要播。制作一期节目从定选题到采访到做后期,最少也得几天才能拿出像样的东西。如果栏目没有几组人同时在做,很难保障节目的质量。”张欣说。

  根据相关统计表明,1992年,央视仅有三个频道,节目播出量为每日几十个小时,中编办确定央视的编制为2098个。1998年,央视的频道达到8个,节目播出量增加到100多个小时,编制被调整到2503个。2004年,央视发展到15个频道,节目播出量剧增到几百小时,编制却按兵不动。

  为了应付日益庞大的工作量,央视各部门不得不大量使用临时人员。来自央视统计数字表明,到2003年5月,央视人员总数为9426人,正式在编人员为2500人,临时人员6926人,临时人员是正式职工的2.8倍。

  外界也早已对此次央视清退有种种猜测,有人认为是“纸包子”或“黑砖窑”类似的用工不慎给媒体上了一课。不过,近日央视人事办公室主任杨晓民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清退不是突发奇想,而是央视这几年持续的人事管理规范化的一个延续。“1990年年初我们只有3个频道,事业编制是2000多,现在我们已经有16个频道,马上要分成18个频道,事业编制还是2000多。事业要发展,人员编制却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于是我们从1990年就开始了编制外用工的尝试,经过近十年的探索,2003年我们在全台范围内推进编外人员管理改革,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解决编外人员的身份问题。”

  变革用人制度从劳务派遣开始

  早在2003年时,央视就曾进行过一次人事制度改革的破冰之旅。除了原有的事业编制外,对于非事业编制的聘用人员采用企业化管理制度。

  具体做法是,由央视下属的中视汇才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再由中视汇才向央视派遣人才,达成了涉及三方的法律关系。据统计,当时央视对编外的4500名人员实行了公司化管理,这些人员拥有了企业聘用人员身份。另外,还有1180余名借用和退休人员与央视签订了劳务合同,全台编外人员总数达到5700人。

  然而,4年之后央视缘何再次人事大变?记者致电中央电视台人事办公室,当谈及“清退”一词时,相关人员立刻纠正到“我们这次是规范用工制度,不牵扯其他方面”。

  根据记者了解,虽然2003年央视已经进行过人事派遣制度的改革。工作人员的身份已经从原来的“中心聘用”、“部门聘用”、“小组聘用”等不一而同的形式,规范为“台聘”和“企聘”两种。但是不规范用工的现象依然存在。

  “新闻行业入门的门槛不高,这个行业更讲求的是熟人介绍。只要在栏目里能够有熟人引路,想进栏目很容易。”目前在央视的临时人员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不到十分之一,其他基本来自熟人、朋友介绍。而这些依托关系进入央视大门的人的素质也是参差不齐,有的没有正规学历,也没有经过专业训练。随着央视频道的增多,和新办栏目的增加,用人队伍的随意无疑让央视面临更大的法律风险。

  然而,问题似乎又是相互矛盾的。李浩明向记者表示,据他了解,央视有一些节目已经从直播改为录播。如何在规范用工的同时保证栏目正常的运转似乎也成了一个央视应当考虑的问题。

  “或许在这次清退之后,还会引进一批人进去。不过这次人事变动似乎急了些。”张欣说。

  在央视人事办公室主任杨晓民看来,2003年,台里就出台有关规定,不允许部门未经合法程序私自用工,但随着这几年栏目的扩版、频道的增加,有些栏目私自招了一些未签合同的人员。以前,关于事业单位如何适用劳动法规和劳动用工的合同化问题没有明确的说法。但劳动合同法即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对用人单位的要求更高,我们面临的法律风险更大。

  不允许有一个不规范用工存在

  央视的此次清退是否就是规范用工的休止符呢?或者这一规范用工还有更广泛的含义?作为中国目前最大的实行劳务派遣制度的事业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务派遣制度能否解决现在的矛盾?

  杨晓民表示,目前央视已经解决了规范用工问题。今后,央视不允许有一个不规范用工存在,凡是央视公开招用的人员,都要有明确的劳动合同,要有完备的社会保险。为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从台领导、中心主任、部门主任到制片人,层层签订《规范用工责任书》,像立军令状一样。

  而对于接下来的用人制度,杨晓民表示,央视公开招聘进来的人,台里都给予充分的保障。央视招人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央视网站的人力资源储备库一直挂在那里,是公开的,好几年了。任何栏目的私自用工都是台规台纪所不允许的。

  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央视会对目前的劳务派遣关系做何调整?央视人事办公室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还是会继续劳务派遣的方式。至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将会有怎样的变化,还不得而知。

  在规范用工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诉讼。但杨晓民表示,出现诉讼也是正常的,但是我们不能被动地拖到后面。我们必须把不规范用工尽早解决在萌芽状态,这对双方的权益都是一个保障。而这次规范用工,央视提出的一个口号也是“刚性原则,有情操作”。规范用工是必须做的,但要做好大家的思想工作,取得大家的理解。杨晓民说,事实证明,这些办法是有效的,到目前为止,没出现大的波动。

  这次劳动合同法出台,从一个角度看保护了劳动者弱势群体的权益。但在一方面也压缩了媒体的弹性用工空间,很多地方电视媒体都面临着和央视相同的境遇。杨晓民说,中央电视台在广电媒体里面第一个做到了规范用工,没有台管理层的决策和决心是无法办到的。我们完成了这项工作之后,很多兄弟电视台来我台取经。他们认为:按现行的法律,如果不及时处理好用工问题,以后风险会越来越大。我们很庆幸有了前几年的改革基础,通过双轨制用工,一共签了“企聘”六千多人。如果这六千多人没签合同,这次都清退了,那电视台就真正遇到大问题了。

  最近央视着力清退临时工,尽管这件事情还有其他的因素,但深究起来,该事件发生的原因与《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不无关系。《劳动合同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长期以来,央视的人事制度非常复杂,“正式职工”、“中心聘用”、“部门聘用”、“小组聘用”等各种名目不一而足,甚至还有大量没履行任何聘用手续的“计件工”。如此复杂的用工行为使央视也不得不在强调“规范用工行为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合同法法律环境下采取措施,小心应对,以避免将来随时可能存在的用人风险。

  《劳动合同法》带来的风险和挑战,不论是企业单位还是事业单位都得面对和正视。而在这些挑战中,如何获得和用好劳动者无疑是最大的挑战,这是因为人力资源是企事业最根本的资源,它是创造价值的源泉。因此,如何在《劳动合同法》环境获得、保留和维护人力资源将是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当《劳动合同法》成为一些大型单位的阿喀琉斯之踵的同时,却用一个章节规范了的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劳务派遣。现代管理者大多有这样一种认识倾向,通过劳动力派遣的方式来获取创造价值的人力资源,用人单位可以在精简组织节省成本的基础上获得更多的弹性选择;而由于那些接受高等教育的年轻劳动者,不愿受传统的雇用方式所束缚,希望采取更具灵活性的工作方式,这样用人单位又可以获得更多得高素质的人力资源。《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劳务派遣市场存在着模糊的灰色问题使被派遣的劳动者以及接受派遣的用人单位都受到了很大的利益损失,尽管具有很多利好之处,但是很多用人单位还是由于担心自我利益和法律纠纷问题而对这种灵活的用工方式存在戒心;2007年6月29日《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在法律上对劳动力派遣三方的责、权、利加以明确,使雇用关系清晰化,消除了存在隐患的“灰色”地带,作为国内最大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之一易才集团,认为《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将成为劳务派遣的“新起点”――CCTV现在大肆裁员,最终还是要通过这种简便合法的方式把裁掉的一些员工招回来。《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将对劳务派遣行业进行洗盘,一些小的劳务派遣机构将死掉,而对于在全国拥有60多家垂直分公司的易才集团这样的大型人力外包集团,将是一个发展的契机。像遇到CCTV这样的情况,若能通过专业的劳务派遣机构就能比较好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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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chen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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