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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成都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残疾人就业
      新闻来源: 新华网       作者: 丛峰       发布时间: 2007-6-22  
 

  为鼓励残疾人就业,成都市将从提供生活补贴、社保补贴、优先购买产品等多方面对其实行优惠政策扶持。这是记者6月20从成都市政府了解到的消息。

  据了解,成都市要求,在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应优先购买残疾人生产的产品和残疾人提供的服务。今后,成都市和所属区(市)县的劳动保障部门,对进行失业登记后经就业部门安排职业见习的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应按当地月最低工资的30%给予生活补贴;成都市和所属区(市)县残联对个体从业的残疾人应给予个人20%的社保补贴;对成都市持《残疾人证》的就业困难的残疾人灵活就业(包括社区公益性岗位),申报就业并参加社保的,在规定期限内给予个人70%的社保补贴。

  同时,对为残疾人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经市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按其开展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后实际就业的残疾人人数,以每人200元以下的标准给予补贴;对为残疾人提供初次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的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按鉴定人数以每人12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此外,成都市还将每年的9月1日作为“残疾人就业促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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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psy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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