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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为震区生源开通就业“绿色通道”
      新闻来源: 中国人事报       发布时间: 2008-8-12  
      设立地震灾区生源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灾区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山东生源特困生就业援助政策。山东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日前印发进一步做好地震灾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提出多项具体措施,积极帮助地震灾区高校毕业生就业。

 

山东省按照“优先安排、重点推荐、保障上岗”的原则,积极为地震灾区生源毕业生开通就业“绿色通道”。他们将采取“一对一”心理咨询、开通心理热线、建立专业网站等方式有效开展心理援助工作。对因地震造成家庭成员伤亡、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灾区生源毕业生开展“一对一”的就业指导。设立地震灾区生源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简化办理就业报到证、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对地震灾区生源毕业生申请办理改派的,毕业生可将相关材料寄送原就读学校就业部门,由学校随时到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处、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相关手续;对地震灾区生源毕业生和到地震灾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限和改派期限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地震灾区生源高校毕业生来山东就业,落实接收单位并签订就业协议的,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为其办理派遣手续。

 

通知规定,地震灾区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山东生源特困生就业援助政策,发放就业服务卡,在山东省范围内择业过程中,参加各类招聘活动、办理户口迁移和人事代理、查询就业信息等,凭就业服务卡和身份证一律免收入场费、报名费、手续费、工本费等相关费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为地震灾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组织专场招聘活动,在“三支一扶”计划、“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等项目中优先招募地震灾区高校毕业生;各类用人单位要千方百计腾出就业岗位积极吸纳地震灾区高校毕业生,对国家分配山东省的160个支援地震灾区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由经济状况较好的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等市按11.5的比例提供。对到地震灾区工作的毕业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要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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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psy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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