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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煌之后 不可忽视退役运动员的就业之忧
      新闻来源: 中国劳动保障报       作者: 李小彤       发布时间: 2008-9-4  
 

退役运动员再就业难:体制是关键

——访亚洲体育管理协会主席、北京体育大学管理学院院长秦椿林

     每届奥运会后都会有一大批运动员面临退役重新择业,在我们为我国运动员在刚刚闭幕的2008北京奥运会所取得的喜人成绩而尽情欢庆的同时,我们不禁要思考退役运动员的择业问题。这也是国家体育总局乃至各省市体育局一项带有周期性的工作。那么,目前我国退役运动员的安置及职业选择状况如何?还存在哪些不足?有什么应对措施?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亚洲体育管理协会主席、北京体育大学管理学院院长秦椿林。

    记者:奥运会后将出现一个运动员退役的高潮,退役运动员的职业选择和安置问题将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请问,目前我国退役运动员的出路如何?

    秦椿林:在计划经济时期,退役运动员都属于政策性安置,这几乎是退役运动员再就业的唯一渠道,那时候绝大多数退役运动员都能通过这种方式实现再就业。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但政策性安置仍然是退役运动员实现再就业的一条重要途径,但安置的力度已大不如以前,安置的数量也比以前大大减少。全国各地实行政策性安置的做法也都大同小异,即省级人民政府授权劳动、人事、体育、公安、财政等部门联合进行,基本按照“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每年安置一次。不过,这种安置只限于优秀运动员,也就是那些在世界大赛上摘金夺银的一小部分运动员,作为金字塔塔基的绝大多数运动员无法从这个渠道再就业。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运动员退役后走进高校,求学深造。根据2002年国家体委办公厅下发的 《关于退役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退役优秀运动员可通过单位推荐、自荐等多种形式联系高等学校,进入高校继续深造。为了进一步拓宽优秀运动员退役后的再就业门路,不断完善退役运动员保障体系,国家体育总局于2004年5月26日宣布,退役优秀运动员将获得免试进入高校学习的机会。因此,优秀运动员退役后到高校求学成了他们的首选。

    在上学充电后,不少运动员选择了自主择业。优异的运动成绩带来的名人效应为退役运动员打开了通往各种职业机会的大门。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运动员退役后下海经商,并取得了二次就业的成功,如 “体操王子”李宁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此外还有体操世界冠军李小双、著名健美操运动员程丹彤等。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一些体育明星退役后开始全方位选择,不少运动员加入体育记者的行列,有的则走出国门到国外发展,或开办运动学校培养更多的体育人才,不一而足。

    当然,对于大多数运动成绩并不突出的运动员来说,他们的再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现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扩大,门槛越来越高,运动员安置难题日益突出。另外,不同项目也有冷热之分,乒乓球、篮球等项目出路还不错,而像举重、摔跤、柔道等群众基础薄弱的项目出路较窄。在这样的背景下,除了个别极出色的队员被吸收到教练队伍外,各地都积压了一批无处可去、等待安置的退役运动员。黑龙江省目前有200多人无法分配,山东有近百人。

    记者:造成我国退役运动员再就业困难的原因有哪些?

    秦椿林:原因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政策性的。目前,政策性安置的难度逐年加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体育运作模式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国家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退役运动员的就业安置难度越来越大。这些困难表现在:一是各级地方行政机关机构改革,人员大幅度精简;二是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普遍实行竞聘上岗;三是企业进行减员增效,下岗失业人员逐步增多。而且,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政策相对滞后。安置工作从观念到现实都面临不少新的矛盾和困惑。各省市根据各自的特点,相继在20世纪90年代初制定了关于安置退役运动员的文件。2002年9月29日,体育总局、中央编委、原人事部、财政部、原劳动保障部等五部委共同签发了 《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2003年8月20日原人事部、财政部、体育总局又签发了 《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经济补偿办法》。但这也只是解决了一部分退役运动员的安置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还有一部分运动员仍滞留在各自的运动队中。

    另一类原因是运动员自身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优秀运动员教育水平所占比例为:小学水平占8.53%,中学水平占 37.32%,高中、中专水平占33.59%,大专水平占18.54%,大学本科水平占1.72%,运动员文化素质相对较低。而且更为尴尬的是,某些省份曾经出现过政策性安置的运动员因为不能胜任工作,90%被退回的事情。这些都说明,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方面的学训矛盾、经费不足、九年义务教育重视不够和质量不高、 “有文凭没水平”等问题仍然突出,运动员普遍缺乏职业技能,退役后继续上学和再就业仍存在较大困难。部分退役运动员生计困难,表面上看是运动员的退役安置问题,实质暴露出运动员受教育程度偏低、适应社会能力不强。

    记者:今年7月,广州市人大代表李晓峰建议建立退役运动员创业基金,畅通运动员进高校的渠道,力求从立法层面上解决运动员再就业难的问题。广州市体育局日前在答复中表示,有关部门已经起草 《广州市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办法》 (征求意见稿),力争纳入本届人大地方性法规立项计划。您认为这个法规如果出台的话会产生什么影响?对解决运动员再就业难有什么积极意义?

    秦椿林:由于运动员文化素质低引起的再就业难现象日益凸现。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为退役运动员升学创造条件,但这些政策也存在一定弊端,即对运动员成绩要求较高,那些运动成绩不够突出、再就业竞争力较弱的退役运动员进高校的渠道并不畅通。如果广州市目前起草的这个安置办法能改革现有政策,打破对运动成绩的要求,这将是一个能够在根本上解决运动员求学难题的政策。

    这个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退役运动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资金投入,并将其纳入每年经费预算;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所属职业培训、鉴定机构要积极向退役运动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服务,其所需经费在同级财政年度经费预算中核销。第24条规定,年龄未满16周岁或文化程度未达到初中毕业的退役运动员,由运动员原训练基地负责安排文化学习,年满16周岁后,再行安置。这样一来,就把运动员的文化学习和职业技能培养提高到立法层面,退役运动员在重新进入社会之前,至少能掌握一技之长,为提高他们今后在社会中的职业竞争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另外,广东省对退役运动员的就业实行政府协助推荐就业与自主择业相结合的办法。鼓励和支持退役运动员自主择业自谋出路和通过进入高等院校学习按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就业。对这两方面的退役运动员,政府部门将首先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对于退役运动员自主创建体育经营实体或从事个体经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将按规定在政策上给予扶持,金融机构应视情况提供贷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会制定适度的优惠政策。这也将大大提高退役运动员自主择业的积极性,解决他们的就业难题。

    记者:有人说举国体制既造就了我们当今竞技体育强国的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运动员退役后的出路。您对此怎么看?

    秦椿林:凡事得历史地看,现代体育运动毕竟发源于西方。一些体育落后的国家要想迎头赶上,势必要走一些超常规的道路,举国体制就是一种。历史上前苏联和东欧国家,以及现在的中国,都实行举国体制。从结果看,这种体制不仅可以为国家争荣誉,对各个运动项目的引进和推广也有很大作用。当然举国体制也有它的局限性,比如说冷门项目运动员退役后的艰难境遇,从根本上说源于竞技体育政府包办制。政府直接办体育的体制固然有目标直接、成才快速、人才充足等优势,但也存在割裂竞技体育同大众体育血肉联系的致命缺陷,这种排斥了商业运作机制的模式还割断了体育作为一条产业链的完整性,其供给制运作既无法满足运动员退役后的生活秩序,而且无意更无力兼顾运动员的后续生存状况。

    不过,我们也应该看到,通过10多年来的体制创新和机制完善,竞技体育已经从封闭走向开放,从一家办走向大家办,从一元化走向多元化。行业体协、大学、社会体育俱乐部、企业,甚至个人投资办高水平运动队、培养高水平运动员已经比比皆是。竞技体育的投入已经从单纯依靠国家的局面逐步转变为以国家为主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新格局,调动了社会各界的积极性,由此也大大减轻了国家负担。我们应该顺应这种趋势,通过立法、财政资助等方式,鼓励扶持学校、商业企业以及非赢利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投身包括冷门项目在内的各项体育运动,使之形成成熟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和完整的产业链,从而在培育人才的同时,培育起相关商业市场,由此完善并促进体育运动在经济、健身和娱乐诸方面的有机关联。惟其如此,运动员退役后才可能衣食无忧,人尽其才。

    为了我国竞技体育的长期良好发展,也应该进一步探索运动员的再就业出路问题,因为 “出口”不畅必然导致 “进口”不顺,目前, “不当运动员了怎么办”是众多家长挥之不去的疑虑之一,这将会严重影响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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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yanghai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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