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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滥用廉价劳动力时代已过去
      新闻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发布时间: 2008-4-3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副教授顾敏康日前说,内地当初对外开放主要是为了吸引外来资金、技术和优秀管理经验,外商也因为内地政府所给予的优惠政策和可以使用廉价的劳动力而纷纷涌入内地;但随着内地经济实力的提高,政府必然会对吸引外资的政策作出调整。新的劳动法表明,所有资本在中国滥用廉价劳动力的时代已经过去!

    长期以来,廉价劳动力成为推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动力之一,也成为我国各地招商引资的重要法宝之一。如今,这个“动力”会否因为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而戛然而止。近几个月来,人们对新的《劳动合同法》众说纷纭。有人甚至担心,《劳动合同法》可能会把外资吓跑,可能会“搞垮”我国经济。同时,有的媒体也对国外资金的撤离描述得有板有眼:在中国雇有11300名中国工人的日本的奥林巴斯,决定在2009年前把中国的两座工厂合并为一座,并将本打算投入中国的大量资金转投越南;103家韩资企业管理者不告而别,“夜半逃逸”山东……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应该感谢那些转投它国或“夜半逃逸”的外资企业,因为它们证明了由成本上涨所推动的大规模国际产业转移的残酷无情。这些外资企业之所以特别容易受到冲击,是由于它们在华传统上从事的是低工资的劳动密集型生产。许多外资企业出现问题,主要是因为他们过去在我国劳动力成本廉价时几乎不考虑“精益生产”的理念。

    国内一位劳动法专家评价说,过去,外资在我国一直被宠着,各个方面给予了他们不少“超国民待遇”,现在《劳动合同法》稍微想回归到一点正常的轨道,他们就忍不住了。应当看到,对于在外资企业打工的中国工人,他们需要的,就是一个公平的劳动就业环境以及一个真正能保护他们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现在,我国工人劳动力不值钱问题,是到一个应该彻底解决的时候了,我国的廉价劳动力时代,也该结束了!

    此时,如果把目光放在国际大环境上来看,我们就会发现,实际上在一般国家,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保护都是远远超过我国的。因为在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某一个点,一定会有一个跳跃,这个跳跃首先就表现在对劳动者的保护。例如印度的法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对劳动者的工资要按照投资所在国的工资水平支付,美国人要到印度投资,要付印度工人相当于美国国内的工资。印度的公司集体裁员,200名以上的企业集体裁员必须要联邦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我国实施《劳动合同法》后,会不会出现大量外资企业撤走的情形呢?回答是否定的。据德国《南德意志报》近日报道,德国许多企业已经适应了中国的政策、法规,不会考虑把生产加工厂转移到别的国家,更何况中国巨大的潜在市场空间和消费能力,着实令德国企业难以割舍。这种观点已得到了一项调查报告的证实。最近,韩国全球经济研究院对在中国的58位韩国企业人士进行过一项调查,结果发现,只有33%的企业家称投资中国是为获得廉价劳动力,而有52%人称投资中国是为了获得市场。

    据此,一些分析人士认为,我国的劳动生产率在不断提高,虽然劳动力成本有所上升,但我国劳动力与市场优势的结合,仍然对国际资本有强大的吸引力。对于一些外资企业在华过分依赖廉价劳动力,而不与时俱进,那只会削弱其自身的竞争力,因为人为设置的廉价劳动力成本迟早会被市场机制冲垮,最近几年我国沿海地区屡屡发生的劳工荒就是明证。进一步说,仅仅依靠低劳动成本谋发展的外资企业永远是一家长不大的企业,如果一部《劳动合同法》就能成为“最后一根稻草”压垮它,那只说明这家外资企业早就该倒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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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psy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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