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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采取八项措施 着力解决农民工的实际问题

      新闻来源: 江西劳动保障厅网       发布时间: 2006-12-13  
      江西是一个农业大省,农业人口所占比重大,有3178万人,占总人数的73.72%,每年有近70万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2005年江西农民在省内务工人员108万人,在省外务工人员达到436万人。如何积极稳妥有效地消化好这70万人,保障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直是江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今年以来,江西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 [2006]5号),针对农民工最关心的问题、最急迫的需求,重点围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构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开展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国务院5号文件精神,结合江西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从农民工的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劳动用工管理、权益保障和转移就业等方面提出了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和跨地区就业限制,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实现城乡就业协调发展。同时,成立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目标责任制和政府业绩考核制度,形成劳动保障、财政、农业、教育、建设、人口计生委、公安、工商、工会、司法等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工的就业技能。组织实施了“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和“能力促创业计划”,今年已筹集安排1.4亿元资金用于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到今年9月底,全省已有21.9万名农民工享受了培训补贴政策,安排1.1万名农村贫困生入读技校为工业园区企业定向培养,在技校招收的4.1万新生中有90%来自农村。“十一五”期间全省力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00万人。  

    三是提高服务水平,加大转移就业力度。开展了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全省已建立142个劳务输出基地、62个劳务输入基地、874个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工作站)、10个劳务输出示范县和20个示范乡,加入了华东、华北、华南劳务协作网和泛珠三角区域劳动保障合作组织,组织开展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的以劳务输出为主要内容的大型招聘活动和“春风行动”。截止10月底,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568万人,其中省内转移116万,跨省转移452万。  

    四是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实施了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专项扩面行动和参加工伤保险的“平安计划”,到今年10月底,全省有3.8万名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5.9万名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开展了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专题调查研究,按照低水平、广覆盖、可转移的原则,提出了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同时,按照国家、集体、个人三方负担原则,研究提出了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办法。  

    五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签订率。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国有重组改制企业以及建筑等农民工比较集中的行业,启动了“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到2008年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开展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业园区活动,依法督促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六是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切实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加大了对举报投诉的监察执法力度,开展了农民工工资专项执法检查,为6.29万名劳动者追讨工资6551.7万元。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设立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目前已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3252万元。同时还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月报制度,各设区市按月报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七是加强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各级劳动保障、纪检监察、公安、工商、人事、工会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签订劳动合同、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动用工专项治理整顿、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专项检查。同时,抓住农村劳动力输出输入两头,建立与劳务输出地的协调议事机制,共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是采取缓减免办法,对农民工实施法律援助。制定出台了《江西省劳动争议仲裁预收处理费缓减免试行办法》、《关于加快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处理的若干意见》,对农民工申请劳动仲裁提供八项便民措施。同时,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工伤待遇等方面的争议优先受理、裁决,对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减免相应的仲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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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psy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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