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主办
 站内搜索:
新闻网
网站首页 新闻频道 工作频道法律频道用工环境 理论探讨 专题总汇 图片总汇   网上书店
中国劳动保障报数字报 劳动保障论坛 本报法律事务中心 地方之窗 报纸广告 关于我们 合作投稿
大赛作品
工作频道
领导讲话| 综合报道| 劳动就业| 职业培训| 薪酬分配| 劳动法制| 社会保障| 域外采风| 专题报道| 地方风采
  当前位置: > 劳动保障新闻网 > 工作频道 > 社会保险之窗 > 工伤保险
   

  哈尔滨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扩面启动 不缴最高罚2万
      新闻来源: 生活报       作者: 薛宏莉       发布时间: 2008-8-29  
    东北网8月29日讯 记者从哈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2008年哈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扩面28日启动。据悉,此次扩面预计将使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服务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两万人。

  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因公死亡的可获得治疗期间的医疗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中今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88416元,丧葬补助金为11052元。

  此外,被鉴定为1~4级工伤的,可享受治疗期间的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待遇。被鉴定为5~10级伤残人员,可领取抢救治疗期间的医疗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据悉,对不为职工(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劳动部门将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也将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及待遇。
 
 共1页  1 
编辑: psylee
 文章评论: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
 相关文章:

     
    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版权声明:

    1.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原创发布的作品,版权属于中国劳动保障报。未经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利用其他方式使用。违者,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如果需要使用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发布的原创作品,请与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签订网络新闻转载协议。
    3.与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签订互联网新闻转载协议的单位,必须在协议授权范围内使用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网站作品,并注明作者署名和“文章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 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原创作品:系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的原创内容。
    ※ 联系方式: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网络编辑部 电话:010-84229199

     


    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

      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

      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

      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

      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

      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

      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

      以骄奢淫逸为耻

    Copyright © 2000-2006 labournew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主办 版权所有 京ICP备号 05069356
    制作单位: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网络编辑部 网站服务信箱:leefate@126.com
    电话:010-84229199 传真:
    010-8422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