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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2010年将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新闻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郭晋晖       发布时间: 2006-12-19  
 

  也许用不了五年,经济学家吴敬琏等提出的关于“全面低保”的设想就能成为现实了。

  昨天上午九点半,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在北京京西宾馆开幕,上一次会议已是四年之前。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昨天的会议上表示,到2010年,中国将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重点之一是逐步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形成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长效机制。

  不断扩大社会救助的范围

  回良玉表示,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今后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使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新型救助体系,就是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特困救助、临时救济、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所研究员唐钧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是一种大救助的概念,“它不是只能解决基本生活的低保,而是要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帮助救助对象解决看病、子女教育以及住房的问题等。”

  回良玉表示,未来五年在做好城市和农村低保的同时,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帮助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解决特殊困难,并积极推进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每年100亿元建立农村低保

  低保是社会救助的骨干,相对于城市低保的“应保尽保”,农村低保由于缺乏中央财政的支持呈现出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状态。

  民政部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05年底,全国共有1534个县(市、区)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比2004年增加328个县(市、区)。有776.5万村民、384.5万户家庭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

  唐钧介绍,现在全国农村低保人群大概在2000万到3000万之间,今年建立农村低保的省份已经达到了18个,其他13个省则是以特困救助的形式建立类似于农村低保的制度。

  “虽然各地在制度上已经建立,但由于中央财政没有支持,所以出现了穷的地方穷人多,但财政却拿不出钱来的状况,东西部低收入者的差距也越拉越大。“唐钧说。

  正是意识到这种局面,包括吴敬琏在内的许多学者从不同的渠道向中央和有关部门反映尽快建立农村低保的必要性,政策建议的核心内容是中央财政承担对农村低保的责任。

  民政部几年前曾经算过的一笔账,即各级财政每年只要拿出200亿元就可以建立起农村低保制度。唐钧认为,其实把这几年地方财政已经投入和中央转移支付的算在内,各级财政已经拿了100个亿元左右。“这就意味着今后只要每年中央财政能拿出80亿元到100亿元,就可以把这个制度建立起来了。”

  根据多年来从事低保制度的研究,唐钧分析,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央也可能按照轻重缓急的程度,依照“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序来建立农村社保制度。

  “目前抓的重点是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被提上议事日程的话,这个事情应该用不了5年的时间就可以建立。”唐钧说。 (郭晋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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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psy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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