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主办
 站内搜索:
新闻网
网站首页 新闻频道 工作频道法律频道用工环境 理论探讨 专题总汇 图片总汇   网上书店
中国劳动保障报数字报 劳动保障论坛 本报法律事务中心 地方之窗 报纸广告 关于我们 合作投稿
大赛作品
工作频道
领导讲话| 综合报道| 劳动就业| 职业培训| 薪酬分配| 劳动法制| 社会保障| 域外采风| 专题报道| 地方风采
  当前位置: > 劳动保障新闻网 > 工作频道 > 社会保险之窗 > 失业保险
   

  北京:招失业人员单位将获补九千
      新闻来源: 法制晚报       发布时间: 2007-10-10  
 
  范围扩大标准提高发放方式有变
 
  市劳动保障局公布岗位补贴调整方案  招失业人员单位获补九千

  比调整前提高四千元但须与失业人员签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社会保险

  今天上午10点,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发布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享受工资性岗位补贴调整方案,与失业人员签订3年及以上合同的单位,将被补贴9000元。

  此次调整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扩大岗位补贴人员范围。

  过去用人单位招用“4050”失业人员和中重度残疾失业人员才能享受补贴。

  今后该范围扩大到城市低保人员、中重度残疾人、零就业家庭人员、初次来京的随军家属,以及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二是提高补贴标准。

  过去规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每招用1人给予5000元的标准给单位发放岗位补贴。

  调整后变为每年给予该单位3000元,3年共计9000元的工资性岗位补贴。

  三是调整补贴发放方式。

  目前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已经具备了岗位补贴发放前移的条件。

  因此,将发放方式由过去的“履行劳动合同满1年后,补贴3000元,履行劳动合同满2年后,再补贴2000元”,调整为“用工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后,补贴3000元;之后每工作满1年再补贴3000元,直至补贴期满”。(陶颖)
 
 共1页  1 
编辑: psylee
 文章评论: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
 相关文章:

       
      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版权声明:

      1.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原创发布的作品,版权属于中国劳动保障报。未经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利用其他方式使用。违者,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如果需要使用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发布的原创作品,请与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签订网络新闻转载协议。
      3.与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签订互联网新闻转载协议的单位,必须在协议授权范围内使用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网站作品,并注明作者署名和“文章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 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原创作品:系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的原创内容。
      ※ 联系方式: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网络编辑部 电话:010-84229199

       


      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

        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

        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

        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

        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

        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

        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

        以骄奢淫逸为耻

      Copyright © 2000-2006 labournew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主办 版权所有 京ICP备号 05069356
      制作单位: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网络编辑部 网站服务信箱:leefate@126.com
      电话:010-84229199 传真:
      010-8422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