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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中推出失业人员培训就业免费“套餐”
      新闻来源: 新华网       作者: 汉娆       发布时间: 2007-12-14  
      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陕西汉中市劳动保障局和财政局日前根据陕西省有关文件研究制定下发了《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申领支付办法》。从2007年7月1日起,经过政府资质认定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培训可享受不低于300元的财政补贴,职业介绍机构按规定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可享受最低100元的政府补贴。 

      该办法规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经过具备资质的各类培训机构进行不低于80个有效课时培训后每人补贴300元,培训后6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1年期限劳动合同或实现灵活就业的,每人补贴600元。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经具备资质的创业培训机构进行创业培训的每人补贴500元, 创业培训超过120个有效课时,并在6个月内正式开业经营的,每人补贴900元。创业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还要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开业指导和后续跟踪服务。职业介绍机构每成功介绍1名失业人员签订6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劳动合同的,每人补贴100元;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人补贴150元。

    为满足各类失业人员的培训就业需求,该办法还明确规定失业人员可自行选择职业培训机构。培训结束后,失业人员提供经办机构批准本人参加职业培训的申请报告、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复印件、失业证件复印件、培训机构颁发的结(毕)业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以及本人支付培训费用的有效票据等相关材料,再按规定向同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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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江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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