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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生育险全市铺开步履维艰
      新闻来源: 羊城晚报       发布时间: 2007-6-25  
    仅两镇街实行,因多方限制尚无法惠及所有新莞人

  由于参加生育保险的镇属企业职工流动性大,很多镇属企业职工往往领取生育保险待遇后就离开单位,有的甚至停止缴费或退保,这种现象在以新莞人为主的企业中比较普遍,导致生育保险基金筹集不稳定。

  目前,东莞市莞城区和石龙镇正在实施新莞人生育保险试点工程———每人每月由工厂从工资中扣除4.8元钱,分娩时可得到2100元或3500元的报销。但昨日(6月21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这一能大大减轻新莞人生育经济负担的做法却因多种原因,无法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顺产可以获得2100元报销

  据了解,东莞市政府为了减轻新莞人的生育经济负担,在莞城区、石龙镇开展了职工生育保险试点。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镇属、村办企业的职工,使试点镇街的新莞人女职工获得了生育保险保障。

  按照相关规定,这两个镇街的企业每月按照东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60元的0.5%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也就是每个人每月缴纳4.8元。这部分钱直接从工资中扣除,个人无须另外交钱。购买了生育保险者生育时可获得各项报销,其中顺产可以获得2100元报销,剖腹产可以得到3500元报销,出现流产或者死胎也可以得到部分报销。男职工则在妻子生育后可以获得280元假期工资补助。根据此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热门话题:生育险全市铺开步履维艰
上图:生育保险无法惠及所有新莞人 王俊伟 摄

  企业购买生育保险不积极

  虽然政策早已制订,但并不是每个在莞城区和石龙镇的职工都能享受到上述待遇。一位在莞城某广告公司的陈女士告诉记者:“我所在的公司就拒绝缴纳这部分钱,一直以来也没有出什么问题,职工们大多不知道这个事情。”而今年“两会”期间,东莞市政协委员汤瑞刚也曾在《关注女工劳动保护,进一步完善东莞用工环境》的提案中也提到:“目前东莞市有不少企业没有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建议由企业为女工办理生育保险,并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此进行监督,没有办理的限期办理,否则予以相应行政处罚。”

  对于汤瑞刚的建议,东莞市社会劳动局日前回复称,确实有部分试点镇街的企业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意愿并不是十分强烈,在试点过程发现,生育保险基金筹集并不稳定,由于参加生育保险的镇属企业职工流动性大,很多镇属企业职工往往领取了生育保险待遇后就离开了单位,有的甚至停止缴费或退保,这种现象在以新莞人为主的企业中比较普遍,导致生育保险基金筹集不稳定,降低了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和调剂能力。

  在新莞人中推广条件不足

  “从莞城、石龙两个镇街试行情况看,由于参保职工年轻人占绝大多数,处于生育高峰年龄,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较扩大试点前大幅度增长。而近几年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表明,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压力是非常大的,生育保险基金仅能维持收支平衡。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基金收不抵支的风险极大。”东莞市劳动局在回复中还表示,新莞人本身流动性大的特点也是导致生育保险无法推广的重要因素。而生育行为又是可预见和可计划的,这就难免出现生育前参保生育后停保的投机行为。

  劳动部门直言,在东莞市还没有实现全员参加生育保险之前,尚无有效措施预防以上行为的发生。再加上东莞各镇街经济承受能力不一致,在全市范围内普及生育保险对一些镇属企业来说,可能会生成一定的经济负担。因此,东莞暂时还不具备在新莞人中推广生育保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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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psy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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