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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5地州市年内启动城镇医保 需缴10-160元不等
      新闻来源: 贵州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08-6-6  
 
    记者昨日从贵州省劳动保障厅获悉,省政府5月20日出台有关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六盘水市、安顺市等五市(州、地)在今年内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根据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和个人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政策,以及重点保障城镇居民住院和大病(特殊病种)医疗需求,参保者每年只需缴纳10-160元不等(根据年龄、经济状况等划分不同缴费标准)的费用,就可享有看病就医基本医疗保障。

  去年10月份,作为全国79个首批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的贵阳市和遵义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年,省政府再次将六盘水市、安顺市、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毕节地区列入试点城市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参保对象包括学生儿童、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内的所有城镇非从业居民,暂无缴费能力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国有、集体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也可在自愿原则下参加此项医疗保险。

  据悉,2009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在我省全面推开,到2012年基本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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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psy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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