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主办
 站内搜索:
新闻网
网站首页 新闻频道 工作频道法律频道用工环境 理论探讨 专题总汇 图片总汇   网上书店
中国劳动保障报数字报 劳动保障论坛 本报法律事务中心 地方之窗 报纸广告 关于我们 合作投稿
大赛作品
工作频道
领导讲话| 综合报道| 劳动就业| 职业培训| 薪酬分配| 劳动法制| 社会保障| 域外采风| 专题报道| 地方风采
  当前位置: > 劳动保障新闻网 > 工作频道 > 社会保险之窗 > 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同享医疗保障 凸显厦门全民医保亮点
      新闻来源: 厦门网       作者: 黄怀       发布时间: 2008-9-17  
      国家大计,民生为重。医疗问题是一根敏感的“社会神经”,牵动千家万户。“全民医保”政策的实施,是医疗保险改革进程中浓墨重彩的民生新篇章。医疗保险工作经验交流会今日在厦门召开,包括厦门在内的来自全国各地医保部门的专家将汇聚一堂,就医疗保险改革进行经验交流。

  共沐阳光,共担风雨。厦门市委、市政府在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民生保障也实现跨越式发展,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建立了囊括城乡居民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拉起了一张有效覆盖全市角落的“保障网”。实现城乡统筹、市级统筹和门诊医疗费统筹,成为厦门全民医保政策的最大亮点。

    城乡统筹:村里人一样有医保

  今年6月以前,享有城镇居民医保的“城里人”刷社会保障卡看病,而70多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村里人”则通过商业保险报销医疗费。生活在同一座城市,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分属不同的管理体制,享受的医疗保障待遇也并不相同。

  从今年7月起,市委、市政府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移交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和经办,这标志着一个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管理服务一体化的全民医保体系初步形成。“城里人”和“村里人”一起享受医疗保险这把保障大伞的荫庇。

  截至7月30日,我市各类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191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7.6万(含外来工59.9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包括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74.3万人,覆盖面超过了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人数。

  为了确保城乡居民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市委、市政府从7月起全面提高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农村居民和未成年人总的筹资额度分别由80元、130元统一提高到24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90元,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为50元;城镇居民2008年度个人缴纳203元,财政补助521元,并且规定低保、残疾人员免缴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这样,财政每年至少投入1.5亿元的补助资金,同时,财政须投入1500多万元的资金,向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发放首张社会保障卡。

    市级统筹:医保覆盖全体城乡居民

  在厦门,不论你是公务员,还是企业职工;不论你是“上班族”,还是“居家族”;不论你是本地人,还是外来工;不论你是白发苍苍的老人,还是蹒跚学步的孩子,都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带来的方便和实惠,都能充分沐浴医疗保障的雨露。

  厦门启动基本医疗保险时,就打破了单位所有制、职工个人身份和居住地域之间的壁垒,覆盖了在厦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随后进一步扩大到劳动年龄内有缴费能力的城镇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2007年1月,我市启动城镇居民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今年7月扩大到所有的城乡非从业人员,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安排的全覆盖。可以说,一个容纳全体市民的真正意义上的“全民医保”时代已经来临。

    门诊医疗费统筹:常见病也能报销

  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专家分析,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待遇设计上,如单纯保障参保人员的大病住院医疗费用,一方面年龄较轻、身体较好的城乡居民,参保意愿不高,这些人员不参保,必会导致参保年龄结构不合理,基金运作的风险加大;另一方面还会引导参保人员一般的慢性病选择住院治疗,造成小病大养,增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压力。

  基于上述考虑,并借鉴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统筹的经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启动时就从制度上统筹解决了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费,也就是说,门诊医疗费也可以进行报销。自2007年1月至2008年6月30日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支出7106万元,其中门诊医疗费支出163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3%,人均次门诊医疗费用123元,这说明在重点保障大病住院统筹的基础上,适当兼顾了参保人群中患常见病、慢性病、老年病等门诊医疗需求。

  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启动时,门诊起付标准分别确定为5000元和1000元,由于定的额度过高,大多数参保人员享受不到相应的待遇。在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门诊起付标准下调至1500元,未成年人医疗保险不再设立起付标准,调整后,享受医保报销不再“高不可攀”,可让更多的参保人员化解门诊医疗风险,得到更多的实惠。

相关新闻:

    开展全民医保 造福更多人群

  医疗保险工作经验交流会将于今日在厦门举行,昨天下午,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来厦,就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调研。

  胡晓义一行首先参观了厦门长庚医院,对长庚医院以人为本,以病患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表示赞赏。他说,厦门长庚医院一方面保持着台湾长庚医院的优良传统,另一方面结合大陆的实际情况,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引进长庚医院不仅带来了先进的医疗技术,而且还带来了新的管理理念,为公立医院的发展提供了好的经验。他希望长庚医院在厦门获得更好的发展,造福更多人群。

  胡晓义随后还实地考察了集美区社保中心和集美区就业服务中心,详细了解集美区开展全民医保、农民工退保、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等情况。至今年7月底,集美区全区符合参加农村居民医疗保险条件的对象共86576人,已参保84845人,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实际参保率达到98%。

 
 共1页  1 
编辑: psylee
 文章评论: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
 相关文章:

     
    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版权声明:

    1.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原创发布的作品,版权属于中国劳动保障报。未经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利用其他方式使用。违者,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如果需要使用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发布的原创作品,请与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签订网络新闻转载协议。
    3.与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签订互联网新闻转载协议的单位,必须在协议授权范围内使用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网站作品,并注明作者署名和“文章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 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原创作品:系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的原创内容。
    ※ 联系方式: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网络编辑部 电话:010-84229199

     


    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

      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

      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

      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

      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

      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

      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

      以骄奢淫逸为耻

    Copyright © 2000-2006 labournew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主办 版权所有 京ICP备号 05069356
    制作单位: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网络编辑部 网站服务信箱:leefate@126.com
    电话:010-84229199 传真:
    010-8422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