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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十月起将实现劳动关系和养老金同步漫游
      新闻来源: 法制网       作者: 余东明 王春芳       发布时间: 2008-8-22  
 

  浙江省日前以立法的形式确认,从今年10月1日起,职工养老金实行省内“自由漫游”,各地不得设置限制条件。

  此前,由于各地对养老金纷纷采取“画地为牢”的做法,职工在跨地区重新就业后,难以转移原养老金账户。无奈之下,职工们往往选择原地退保,到新的城市重新办理养老金缴纳手续。然而,一进一退,给退保职工造成了巨大损失,他们既不能享受原养老金缴纳年限,又不能领取单位配套缴纳的部分,只能拿回自己个人缴的那部分款项。

  浙江省人大法工委的负责人坦陈,浙江是个制造业大省,外来务工人员众多,流动性大,此次通过修改《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来缓冲近几年来农民工退保大潮,实属破冰之举,在保护职工享受养老保障权利上带了一个好头。

  他说,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并将充分考虑到今后与国家政策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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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psy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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