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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将普通职工“涨工资”与经营者收入挂钩
      新闻来源: 上海文广       发布时间: 2007-3-23  
    记者昨天(3.22)从黄浦区劳动会议上了解到,为了让更多的一线职工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该区所属国有和集体的职工待遇,比如涨多少工资,能不能上岗工作等,都成为与企业税收、利润等一样重要的指标,对企业经营者进行考核。

  大会透露,以往个别企业在转制和动迁过程中,因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对老员工进行大批裁员。为避免这一情况再次发生,从今年起,黄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各大企业的减员人数进行具体规定。效益越好的企业,比例越低。比如新世界集团,包括退休职工在内,一年减员的比例只能在3%左右。如果超过了这一比例,经营者的绩效考核将被扣分,严重的甚至会被通报批评,下岗下课。

  (黄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局长 成康:要求各集团内部调剂 把(职工)岗位得到更好的安置 不要旧区改造完毕了 高楼大厦起来了 我们的职工岗位没有了 我们的收入减少了 我们要求企业在完成(经济)目标的情况 承担社会责任)

  目前,黄浦区内所有的国有、集体企业的职工工资,不仅与职工的绩效挂钩,也将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企业经济效益增加多少,一线职工的工资也将相应增加一定比例。为了确保区内一线职工今年收入能在2006年的水平上平均增长10%左右,黄浦区把保障一线职工工资增长纳入经营者考核评价范围,将经营者收入与职工收入挂钩。如果职工工资没涨到位,经营者自己的工资将被相应扣除。

  (黄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局长 成康:作为一线职工 他们是生产主力 理所当然应该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 因此给他们增长工资 形成工资增长机制 也是政府应该的责任)

  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全市国有企业在分配上也都将适当向一线人员倾斜,并把保障一线职工工资增长纳入经营者考核评价范围。其中,经济效益稳步增长的企业,其在岗一线职工的年收入增长幅度应不低于上海当年的工资增长指导线;对于微利的企业,一线职工收入增长的幅度不能低于物价增长的幅度;而对于一些在岗职工长期未增加收入的企业,国企集团将督促基层企业为职工增加收入,企业没有承受能力的,集团要通过统筹帮扶的办法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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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psy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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