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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企事业退休职工丧葬费为何差10倍惹争议
      新闻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高铁军 张晶晶       发布时间: 2008-4-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成立,让那些呼唤改变“同命不同价”的企业退休职工看到了希望。一位上海的退休职工说,虽然丧葬费本人拿不到,但我们需要的是社会的公平

    中国新闻周刊“这是典型的同命不同价!”上海市一家国有企业的退休高级工程师吕胜美(化名),这样评价当前的退休职工丧葬补偿费发放制度。

    作为上海市政协委员,这位63岁的老人曾两次提交调整企业职工丧葬待遇标准的提案。而从2005年起,该市85家企业的467位退休高工先后4次致信上海市,要求统一企业退休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的不同待遇。“我们主要呼吁的是养老保障的公平问题,当然,也包括丧葬补偿。”上书人之一、上海通用机械(集团)公司退休高工彭志一说。

    比照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2004年,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出台了有关《本市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计发其生前供养直系亲属救济金、丧葬补助金标准的通知》。“根据这个文件,企业退休职工的丧葬费标准是去世前一年本市平均工资的两倍。”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上海市劳动保障局12333热线工作人员称。

    另一份由上海市民政局等单位出台的《本市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工作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规定:一次性丧葬补偿金标准按其病故前20个月工资计发。

    2个月——20个月,数字鸿沟就此拉开。据上海市统计局工作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提供的数字表明:2007年,上海市月社会平均工资为2892.25元,按照这个标准,企业退休职工获得的丧葬费只有5784.5元。

    不过事情远没有2个月和20个月那么简单——因为两者参照的基数是不同的,一个是社会平均工资,一个是退休职工工资。“如果是事业单位的职工或者公务员,他们每个月的退休工资一般是3000多元,如此算来丧葬费可以拿到60000多元,和企业职工相差10倍都不止。”吕胜美说。

    2008年清明前夕,《中国新闻周刊》联系到了上海市浦东殡仪馆。馆方称,在这个大型城市,火化一般需要2000多元。而骨灰盒的价格则从几百到几万元不等,最后安放在公墓还需上万元。这无疑是企业退休职工与其家庭的一个负担,在养老保险金的额度方面,他们已经和同等地区的退休公务员拉开了数倍的差距。

    问题不仅存在于上海。北京劳动保障部门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只能退还其社保账户中的金额并额外补助8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去世后则可以拿到其生前20个月的退休工资外加800元;而河北省部分地区实行的标准为: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的丧葬费标准为死者生前两个月工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职工一般为10个月以上的工资。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很简单——1995年中国企业职工的养老制度社会化改革后,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障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相关政策归劳动保障部门制定。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障一直未纳入改革范围,其政策制定权还在人事部门,部分地区也有民政部门的参与。一代人中的两个不同群体迥异的待遇,就是在这种谁都不管谁的“双轨制”中形成的。

    “‘双轨制’解决的途径在于部门之间的协调与统一认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金英杰认为,“此外,今后制定政策时应该避免以人的身份来作为划分差异的依据。”

    而在今天,大部制的改革让吕胜美等人看到了一些希望——新成立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是对原人事部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整合。“大部制改革还在操作中,关于双轨制的具体问题可能还要到整合完成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

    众多企业退休的老人们依然在等待着。“虽然丧葬费我们本人是拿不到的,”一位上海的退休职工说,“但我们需要的却是同命同价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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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psy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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