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主办
 站内搜索:
新闻网
网站首页 新闻频道 工作频道法律频道用工环境 理论探讨 专题总汇 图片总汇   网上书店
中国劳动保障报数字报 劳动保障论坛 本报法律事务中心 地方之窗 报纸广告 关于我们 合作投稿
大赛作品
工作频道
领导讲话| 综合报道| 劳动就业| 职业培训| 薪酬分配| 劳动法制| 社会保障| 域外采风| 专题报道| 地方风采
  当前位置: > 劳动保障新闻网 > 工作频道 > 综合报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真传达中共中央国务院会议精神
      新闻来源: 中国劳动保障报       作者: 任宝宣       发布时间: 2008-6-19  
 

    尹蔚民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省区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精神,紧密联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6月1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司处级干部大会,传达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省区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精神。中组部副部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会上强调,要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好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全年任务完成。

    尹蔚民指出,学习省区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精神,要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央对国际国内形势的重要判断,科学认清形势,增强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战胜各种困难的决心和信心;要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央对全局工作作出的部署和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紧密联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尹蔚民强调,要立足职能职责,积极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一要实施就业援助。要多措并举、通过多种渠道统筹安排灾区群众的就业问题。指导和鼓励各地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到灾区定向招工,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对接活动;在灾区生产自救中由政府提供一批就业岗位;在恢复重建过程中有组织地安排大量灾区劳动力。同时继续指导各地重点技工学校积极开展对灾区技工学校的培训援助,并积极帮助实现就业。二要确保待遇发放。指导和帮助灾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确保基本养老金的发放。三要稳定劳动关系。指导灾区认真做好劳动关系的调处工作,引导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努力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切实保护职工的基本权益。四要提供人才支持。要根据灾区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及时在公务员补充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和国外智力引进方面提供帮助,指导和帮助灾区加大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力度。对灾区吸引、培养、使用、激励人才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五要恢复重建服务设施。在进一步摸清灾区服务设施受损情况及恢复重建需求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恢复重建规划。

    尹蔚民强调,要突出重点,着力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一要确保就业目标任务的完成。认真落实 《就业促进法》,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细化操作措施,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进一步改善就业环境,重点做好困难群众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多吸纳灾区农民工,全面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同时加强对就业形势的分析,对失业和岗位流失情况进行监测,加强失业调控和失业预警。要以返乡农民工和大学生为重点,加大鼓励自主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创业培训,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二要继续做好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加强对各地工作的调度,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和征缴工作,提高统筹层次,增强省级调剂能力,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特别是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特别是要切实做好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扩大支出范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等项试点工作。三要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 《劳动合同法》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探索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着力加强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的重点督察,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完善监察体制机制,纠正和查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尹蔚民还要求,要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工作,扎实做好各项安全保密工作,为办好北京奥运会提供良好的氛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主持会议,杨志明、张小建、杨士秋、王晓初、何宪、李有慰、崔会烈出席会议。部机关处以上干部和事业单位司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共1页  1 
编辑: 王丽
 文章评论: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
 相关文章:

       
      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版权声明:

      1.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原创发布的作品,版权属于中国劳动保障报。未经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利用其他方式使用。违者,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如果需要使用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发布的原创作品,请与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签订网络新闻转载协议。
      3.与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签订互联网新闻转载协议的单位,必须在协议授权范围内使用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网站作品,并注明作者署名和“文章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 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原创作品:系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的原创内容。
      ※ 联系方式: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网络编辑部 电话:010-84229199

       


      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

        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

        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

        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

        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

        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

        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

        以骄奢淫逸为耻

      Copyright © 2000-2006 labournew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主办 版权所有 京ICP备号 05069356
      制作单位: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网络编辑部 网站服务信箱:leefate@126.com
      电话:010-84229199 传真:
      010-8422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