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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深圳力保农民工享受平等待遇
      新闻来源: 工人日报       作者: 高铸成 李泓       发布时间: 2006-12-16  
    深圳日前颁布实施《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深圳近期将重点解决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维护和就业能力建设问题,逐步解决农民工享受各项平等待遇问题。据悉,这是深圳首个专门针对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文件。

  《意见》明确提出,将实施农民工融入深圳社会的计划,在全社会树立理解、尊重、关爱、善待农民工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意识,并在农民工维权、就业、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推出8项具体措施,包括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和增长机制;改善劳动条件,创造良好就业环境和劳动安全环境;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等。针对农民工最为关心的欠薪问题,《意见》提出,将对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和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即对发生过拖欠的单位,强制其在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用人单位有发生克扣、拖欠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付薪的,可先用工资保证金支付。

  《意见》还提出,要在建设行业逐步建立农民工平安卡(工资卡)制度,用人单位必须为所聘请的农民工办理平安卡(工资卡),由银行按时、足额将农民工工资发放到平安卡(工资卡)中。

  在目前已普遍推行的劳务工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意见》还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缴费,解决农民工在深务工期间的大病医疗费用问题。

  另据悉,深圳将建立社会紧急救助基金,并将农民工纳入救助范围,为遭受重大疾病或事故伤害而医疗保险又难以覆盖的农民工提供紧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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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石新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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