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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迪拜劳工部关于违规劳工更换保人的决定
      新闻来源: 商务部       发布时间: 2007-6-25  
   2007年6月24日,迪拜“宣言报”刊登了劳工部关于违规劳工更换保人的最新决定,如下: 

  一、为与阿政府关于在今年9月1日前解决非法劳工问题同步,对于未能按劳工担保转移期限完成换保人的劳工,阿劳工部决定免除其超期费、劳工卡延迟发放费、劳工卡更新费; 

  二、根据劳工部长最新的决定,劳工部在审理申请人要求换保人时,不要求劳工的劳工卡和居住证的有效性,也不必按照以前规定的转保人的时间和次数要求。一旦通过检查发现被担保者的担保公司已倒闭或不存在,劳工部可在不征求保人意见的情况下同意劳工换保人; 

  三、劳工部决定,在9月1日前,对于已经提交逃跑报告的劳工,劳工部将不对该劳工的公司收取劳工卡延迟发放和更新费用,但公司须按规定交纳银行担保。 

  四、如要撤消劳工逃跑报告,不管该报告的时间长短,只须征得雇主的同意,同时不对该劳工以前所在的公司进行处罚,也不需该公司交纳1万迪拉姆的罚款。逃跑报告撤消后,该公司可按正常情况来取消该劳工,如该劳工重回工作岗位时,可恢复正常的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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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shixin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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