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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企业如何雇佣外国员工
      新闻来源: 出国在线       发布时间: 2007-9-19  
   在法国做老板比打工辛苦,要操心的事太多。稍有不慎就会涉嫌违法,从而造成经济损失。要想安全稳妥地雇外国工,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雇佣外国工人首先要考虑法国的劳工市场。企业应先到ANPE去申请雇工;或者与ANPE有联系的报社刊登广告,有这两方面证明在当地找不到法国人来做,才可以去申请外国雇工。在待遇方面,根据劳资协定,外国员工的收入不能低于所在行业的最低收入。另外,外国员工与法国员工必须同工同酬。 

  雇佣双方先签署劳工合同,然后申请提交给本公司所在省警察局,由后者转交本省的劳资局批准。但要注意,作为被申请人,当企业为他提出的申请被拒,他现有的居留有被取消的可能。 

  雇员申请时需要提供下列文件: 

  -有效护照; 

  -三张照片; 

  -居留复印件; 

  -公司保证雇佣证明或自己的商业计划; 

  -详细的履历表; 

  -毕业文凭复印件(如果是外国文凭,还须提供官方认可的翻译件); 

  -住址证明(电费单、电话单;住在他人家里的申请人,必须有担保人的居留或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信、担保人的电费单等); 

  -劳工合同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类型编号为9661-02); 

  -公司同意缴纳移民费的表格以及住房表格,ANPE的证明; 

  -企业雇该职员的详细的解释信,及未来他在企业里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级别。 

  公司必须提供的文件: 

  -有效的K-BIS; 

  -有的企业还必须提供手工业局的工匠卡; 

  -公司章程; 

  -劳工合同; 

  -公司工人名册的最后两页复印件; 

  -对于雇员超过50人以上的公司,还要最近三个月雇工的报表,以及URSSAF和税务局的两份报表。 

  警察局如果批准同意,外国雇员拿到的是何种居留? 

  居留长短由工作合同决定,一般分临时和长期。临时合同居留有效期是九个月,也可延长;长期合同居留有效期是一年,可以延长。 

  然而,在法国的留学生申请,很多都被拒绝。巴黎和大巴黎地区尤其严格。被拒后,一种情况是原有的居留被取消。还有的情况是警察局虽然拒绝劳工申请,但申请人仍然保持原来的居留。 

  如果收到拒绝通知,有两种方法上诉。第一,在收到通知两个月之内向所在省劳工局,或者直接向劳工部提出申诉。申诉时要附上拒绝信的复印件和为自己辩解的证据,一并以双挂号形式寄出。四个月之内没有回音,就等于再次被拒绝,即潜在拒绝。申诉人应在潜在拒绝之日起两个月内向行政法院上诉。第二,在收到通知后,直接向行政法院上诉,但是鉴于行政法院的案子比较多,在巴黎上诉需要等3至4年。 

  外国人若原有的居留被取消,或者申请居留被拒绝,收到拒绝信后一个月以后仍未离境,警察局就会发出驱逐令。2006年7月24日法律对外国人进入和居留法典进行了大量的修改。从去年底开始,外国人收到的拒绝信都变成了挂号信,在收到之日起7天之内上诉的期限也改变了。根据 2006年11月政府实施条例规定,这一上诉期改为了48小时,即收到驱逐令后必须在48小时内上诉才有效。 

  抗拒驱逐令应向所在区行政法院首席法官提出。最好使用传真,以保证上诉在有效时间内提出。如果首席法官判定维持警方决定,该外国人可在一个月之内向所在区行政上诉法院首席法官提出上诉。 

  抗拒驱逐令非常重要,上诉成功即可立即取消驱逐令,意味着有权在法国工作。对于无证件者,马上可以领取有工作权利的一年劳工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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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shixin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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