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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芬兰:保障临时工合法权益减少劳动纠纷
      新闻来源: 新华网       作者: 刘军       发布时间: 2008年3月12日  
      近几年,随着芬兰经济迅速发展,芬兰劳动力市场变得日益复杂化,特别是娱乐、餐饮以及运输等行业为降低成本,对临时工的需求日益增加。芬兰通过立法以及采取招聘和用人相分离的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临时工的合法权益,减少了劳动纠纷。  

    据芬兰就业部提供的资料,在芬兰,工作时间在6天至110天均视为临时工作,妇女、30岁以下的年轻人是临时劳动力的主要来源。自2001年6月1日芬兰新的《就业合同法》正式生效起,芬兰临时工开始享有与长期固定工同样的权益。临时工依法享有受到劳动安全和卫生保护、获取劳动报酬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并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各项权利。 

    在芬兰,用人企业通过“临时工作服务机构”雇用临时工,这些机构“招人不用人”,用人企业“用人不招人”。这种招聘和用人相分离的管理模式大大减少了劳动纠纷。 

    “临时工作服务机构”的主要工作包括依据用人企业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进行了解;根据不同用人企业要求及现状,制定劳务派遣方案;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责任;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劳务派遣合同中的各项约定。 

    芬兰《就业合同法》规定,“临时工作服务机构”必须与临时工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建立雇主和雇员的劳动关系。也就是说,“临时工作服务机构”负责发放临时工的工资和保障应有的福利待遇,负责办理临时工的社会保险,监督和协助用人单位做好临时工的劳动保护工作等。 

    此外,根据芬兰有关规定,固定员工在30人以上的企业在使用临时工之前,必须征得大多数员工的同意。在保证本企业长期固定员工的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例如不出现临时工“上岗”、正式工“下岗”的情况,用人企业方可与“临时工作服务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芬兰目前合法的“临时工作服务机构”约有170家,主要向娱乐、餐饮以及运输等行业提供临时劳动力,营业额每年以10%的速度增长。芬兰工业与就业联盟和芬兰中央贸易工会组织依法对这些服务机构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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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shixin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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