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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高校毕业生入伍可当士官 年龄不能超24岁
      新闻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蒋隽 杨小刚 杨胜其       发布时间: 2008年5月15日  
      昨天(14日),记者从广东省征兵办公室获悉,广东省将于本月15日起全面铺开从普通高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工作。这也是是广东省首次全面开展招收士官工作。以前大学生和毕业生应征进入部队,一般是当士兵或军官,招收士官是首次。

    首次从毕业生招士官

    据了解,今年的征兵工作最大变化是,从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据省征兵办主任、省军区黄德高副参谋长介绍:此次士官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男性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招收计划。以招收应届毕业生为主,同时,学历、年龄、专业符合要求的往届毕业生也可招收。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往届毕业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名。政治、身体和专业都合格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服过现役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的毕业生优先招收。

    据悉,此次招收士官按照本人申请、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组织交接、检疫复查、入伍训练、分配使用的程序进行。

    授予相应的士官军衔

    另外,对招收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规定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授予相应的士官军衔并按规定年限晋升。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士官的住房补贴采取转业复员时一次性领取的办法执行。服役满第三期退出现役的,作转业安置。

    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接收;服役未满第三期,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符合士官退休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作退休安置。入伍前是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允许复工复职。

  士官

    我国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一般从服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必要时也从军外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

    士官是士兵军衔中最高的一级衔称。士官军衔分为军士长和专业军士两个类别。士官按兵役性质,属志愿兵范围,服役期限较义务兵为长,退出现役后可享受转业待遇,由地方政府负责安排工作,符合条件规定的还可作退休安置,或者复员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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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姜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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