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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公益讲座 提高打工妹维权意识
      新闻来源: 长江日报       发布时间: 2007年8月14日  
   最近,常常看见给小区街坊们做木工活的李师傅唉声叹气,听说他在汉口打工6年的二女儿小燕,怀孕7个月竟被工作好几年的宾馆辞退,还不知道怎么投诉。 
  
  谈到女儿小燕,李师傅十分愧疚,“她16岁初中毕业后就在汉口一家宾馆做服务员,刚开始每月工资仅400元。可懂事的她想到家里欠债不少,还得供弟妹们读书,每月仅留几十元生活费,剩下的全部寄回家。”

  几年之后,小燕月工资好不容易涨到900元,家里负担减轻,遂与打工时熟识工友结婚。没想到婚后怀孕就被老板辞退。她去讨说法,经理威胁她再闹事,连丈夫一起解雇,敢怒不敢言的小两口只好作罢,每月仅靠800元勉强生活。

  常有媒体披露,像小燕一样,许多农村“打工妹”的生育保险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劳动法》明文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能被辞退。对打工妹而言,这一法律条款形同虚设。不少打工妹在工作期间一旦怀孕就被雇主辞退,偶有留下者,也因没有办理生育保险,而无法享受城镇女工同等待遇。

  像小燕这种学历不高,维权意识淡薄的打工妹,期待政府及社会机构多请一些法律专家,经常开展公益法律知识讲座,帮助她们提高法律意识,积极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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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shixin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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