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主办
 站内搜索:
新闻网
网站首页 新闻频道 工作频道法律频道用工环境 理论探讨 专题总汇 图片总汇   网上书店
中国劳动保障报数字报 劳动保障论坛 本报法律事务中心 地方之窗 报纸广告 关于我们 合作投稿
大赛作品
新闻频道
头条看点 | 热点新闻 | 专题报道 | 言论评论 | 社会生活 | 图片新闻 | 视频新闻 | 在线访谈 | 网上直播
  当前位置: > 劳动保障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热点新闻 > 劳动与法
   

  少年自称被绑架至山西煤矿强迫劳动
      新闻来源: 河北青年报       发布时间: 2007年8月16日  
   “送回来就放心了。”在过去的半个月里,湖北汉川的魏开才经历了人生的大悲大喜。他亲眼看着失踪6天后在石家庄溺水身亡的“儿子”被火化、下葬,可正当他饱尝丧子之痛时,儿子却突然回到家中。原来,被火化和下葬的人不是儿子,为此魏开才专门把骨灰送回来。

  昨日,记者见到了魏开才,他向记者讲述了这一离奇事件。

  儿子失踪后“溺亡”

  8月2日,在石市党家庄村开服装厂的湖北老板黄正仿被告之,在其厂打工的17岁湖北老乡魏文林失踪了。黄老板马上发动20多名员工寻找。而此时,失踪少年的父亲魏开才正在老家——湖北汉川市分水镇红旗村的家中忙着手中的农活。

  当晚,接到电话的魏开才像遭到五雷轰顶。回过神来的魏开才和家人匆匆坐上开往石家庄的火车。几天时间里,数十人在石家庄汽车站、火车站、商场、宾馆等处寻找魏文林,但一直没有魏文林的线索。

  绝望的魏开才只好买了8月6日晚上返家的火车票。等车时,家人买了一张当日的报纸,意外发现一名少年在太平河溺亡的消息。文中描述的死者年龄、身高、相貌等极像魏文林。怀着极度复杂的心情,魏开才来到石家庄殡仪馆要求认领尸体。

  魏开才与家人仔细辨认后,认定尸体就是失踪的儿子。于是,警方为其办理了认领、火化等相关手续,当日便将尸体火化并但回到老家。

  儿子突然回到家中

  10日10时,全家人在一片痛哭声中埋葬了“儿子”的骨灰盒。14时许,正当一家人聚集在屋内猜测孩子的死因时,魏家的大儿子魏茂林突然上气不接下气地跑进来,而他身后还跟着一个人,这个人正是刚刚被“埋葬了骨灰”的魏文林。妈妈张大嘴巴愣了10分钟后,“哇”地哭出来:“我的儿呀,真的是你啊!”

  “死去”的儿子突然回家,这让魏开才一家人大悲大喜。随后,全村200多人在魏家门前聚餐,庆贺17岁的魏文林躲过大难回到家中。

  回到家中的魏文林讲述了失踪后的经历。原来,7月31日凌晨2时许,出门买东西的他被一伙人绑架,后被带到山西一家“黑煤矿”强迫劳动。经历了2天的非人待遇后,魏文林伺机逃出虎口,并在阳泉市救助站的帮助下,辗转回到家中。

  骨灰被送回石家庄

  魏开才说,6日晚上,他和家人在石家庄市殡仪馆见到了“儿子”的尸体,因为被水浸泡的时间过长,尸体出现严重浮肿,五官已很难辨认,但是尸体的身高、胖瘦及面部特征与失踪的儿子非常像。而且尸体身上穿的衣服、鞋子与儿子失踪时所穿的一模一样。

  第二天,魏家的另几位家人也赶到石家庄,再次对尸体进行了辨认。最终认定尸体就是魏文林。于是,在办理完手续把尸体火化后运回老家。

  现在,儿子回家了,全家欣喜之余还有一块儿心病。“都是养儿育女的人,我们应该把错领的骨灰送回去,让这个‘孩子’回到家人身边,我们才好安心。”魏开才说。

  13日,在湖北当地媒体的帮助下,魏开才携带骨灰来到石家庄,并将骨灰送到派出所。随后,警方对骨灰的归属进行寻访。

  溺水少年已经安葬

  昨日,本报及武汉媒体的记者,决定帮助魏开才寻找骨灰的真正家人。记者来到当时发生溺水事故的现场,通过寻访太平河沿岸垂钓者,记者得到一条线索:月初,鹿泉市大河镇贾村曾有一个孩子在此溺水身亡。

  随后,记者赶到该村走访。几十名村民均称,8月初该村一王姓村民家14岁的儿子失踪,后来在太平河岸边找到了孩子的自行车和衣服。13日下午,该村民从派出所领回了一个骨灰盒,并在当日下葬。随后,记者找到该村民家,但发现无人。

  村民的说法在该村村委会主任李文霞处得到证实。李文霞介绍,8月初,该村王某家14岁的儿子走亲戚一直没有回来,家人和亲戚均以为孩子住在对方家中。后来家人在太平河岸边找到了孩子的自行车和衣服并报案。当这位村民找到派出所时,溺水孩子的尸体已被火化,且被魏开才带到湖北。

  13日下午,王家从警方处领回骨灰盒,并在当日下葬。
 
 共1页  1 
编辑: shixinzhou
 文章评论: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
 相关文章:

     
    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版权声明:

    1.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原创发布的作品,版权属于中国劳动保障报。未经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利用其他方式使用。违者,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如果需要使用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发布的原创作品,请与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签订网络新闻转载协议。
    3.与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签订互联网新闻转载协议的单位,必须在协议授权范围内使用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网站作品,并注明作者署名和“文章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 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原创作品:系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的原创内容。
    ※ 联系方式: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网络编辑部 电话:010-84229199

     


    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

      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

      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

      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

      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

      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

      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

      以骄奢淫逸为耻

    Copyright © 2000-2006 labournew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主办 版权所有 京ICP备号 05069356
    制作单位: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网络编辑部 网站服务信箱:ldbwlb@126.com
    电话:010-84229199 传真:
    010-8422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