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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签劳动合同 公司仍不可解雇孕妇
      新闻来源: 信息时报       发布时间: 2007年8月21日  
   日前,一位刘女士向有关部门反映,她在一家公司工作近一年,公司一直没有给她签订劳动合同。上个月她查出怀孕,几天之后就被炒了,没有任何的补偿。公司说不签合同不能给钱。请问,他们这么说合理吗? 
 
    据有关部门人士介绍:没签合同是违法的,但受处罚应是单位。因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怀孕依然受到《劳动法》的保护。由此,刘女士应当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即在怀孕期内不能被辞退。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另外,即使刘女士怀孕期满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解雇的,也可以获得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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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shixin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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