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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拒开医保外购处方 利益之争患者误成池鱼
      新闻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 夏文 实习生 刘毅       发布时间: 2008年3月26日  
 

  难讨说法

  主管部门无明确答复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曾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北京医保部门和医院签订的协议书中,有“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的相关条款,并指出一旦查出医院有违规限制处方外流的情况,要严肃处理。

  记者就此次体验中遇到医院对医保外购处方设卡的情况向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工作人员称,目前没有专门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必须给医保患者开医保外购处方。随后记者又向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咨询,医政处工作人员表示,卫生局不负责管理医保外购处方业务,该项管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记者在网上查询到,《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时,按照规定持医疗保险凭证到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也可凭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开具的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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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姜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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