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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组委严格规定奥运特许厂商保障劳动者权益
      新闻来源: 新华网       作者: 谭晶晶 林立平       发布时间: 2007年6月13日  
   外交部发言人秦刚12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北京奥组委对加盟生产奥运会特许产品的厂商在劳动者权益及社会责任管理方面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一旦发现有厂商违反规定,奥组委将予以严肃查处。 
  
  有记者问,6月12日是“世界无童工日”。近日有报道称生产奥运会有关产品的一些厂商涉嫌雇佣童工,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秦刚表示,中国政府一贯重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已颁布和实施了劳动法和其他法律,制定了最低的工资标准及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在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劳工的8项核心公约中,中国已批准了4项,分别是同工同酬公约,最低就业年龄公约,禁止童工劳动公约及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中方还在积极考虑批准其他的公约。此外,中国政府在执法和行政等方面也在不断采取一系列措施,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他说,北京奥组委对加盟生产奥运会特许产品的厂商在劳动者权益及社会责任管理方面有非常严格的规定,明确要求特许厂商遵守国家的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以及北京奥组委特许生产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此外,奥组委还对企业的生产条件、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进行重点评估和考察。如发现有厂商违反规定,奥组委将予以严肃查处。 

  对于有关报道中的厂商的行为,秦刚表示,北京奥组委正在与有关厂商联系进行核实。11日晚,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蒋效愚已在香港对此事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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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shixin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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