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主办
 站内搜索:
新闻网
网站首页 新闻频道 工作频道法律频道用工环境 理论探讨 专题总汇 图片总汇   网上书店
中国劳动保障报数字报 劳动保障论坛 本报法律事务中心 地方之窗 报纸广告 关于我们 合作投稿
大赛作品
新闻频道
头条看点 | 热点新闻 | 专题报道 | 言论评论 | 社会生活 | 图片新闻 | 视频新闻 | 在线访谈 | 网上直播
  当前位置: > 劳动保障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热点新闻 > 综合经济
   

  首部《护士条例》:护士不论"身份"都将同工同酬
      新闻来源: 北京日报       作者: 方芳       发布时间: 2008年5月14日  
   

调查:医生的收入低不低 他们到底挣多少钱

    今后,不管是有正式编制的护士,还是没有正式编制的合同制护士,都将实行同工同酬。12日起,我国第一部《护士条例》正式实施,对护士待遇做出明确规定。

    据记者了解,北京市很多医院目前都聘用了相当数量的非正式编制护士,一些合同制护士干一样的活,薪水却只有在编护士的一半。

    根据《条例》,从工资待遇上,有正式编制、合同制、临时工性质的护士实行同工同酬。此外,《条例》还对各级医院护士人数的设置作出规定,一些医院“病人不叫,护士不到”的现象有望缓解。卫生部要求三级医院临床一线病房护士的配备必须达到床位与护士比1∶0.4的标准要求,有条件的医院要争取达到1∶0.6。也就是说,三年内,本市大医院临床一线病房需达到每十张病床至少配备四名护士的标准。三年后,护士人力不达标的医疗卫生机构,将会受到核减诊疗科目、暂停执业活动等处罚。

 
 共1页  1 
编辑: 姜伟伟
 文章评论: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
 相关文章:

     
    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版权声明:

    1.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原创发布的作品,版权属于中国劳动保障报。未经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利用其他方式使用。违者,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如果需要使用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发布的原创作品,请与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签订网络新闻转载协议。
    3.与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签订互联网新闻转载协议的单位,必须在协议授权范围内使用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网站作品,并注明作者署名和“文章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 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原创作品:系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的原创内容。
    ※ 联系方式: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网络编辑部 电话:010-84229199

     


    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

      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

      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

      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

      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

      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

      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

      以骄奢淫逸为耻

    Copyright © 2000-2006 labournew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主办 版权所有 京ICP备号 05069356
    制作单位: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网络编辑部 网站服务信箱:ldbwlb@126.com
    电话:010-84229199 传真:
    010-8422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