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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虑灾区养老保险新政策
      新闻来源: 人民网       作者: 孙轲       发布时间: 2008年6月13日  
    “我们正考虑针对因地震灾害导致没有生产能力、肯定要破产的企业,对其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可允许提前退休。也就是说,原来本该缴费的人员不但不需要继续缴费,还可以从现在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6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唐霁松在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主办的“企业年金与退休生活座谈会”上透露。

  这意味着,国家将通过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对地震灾害的受灾群众提供另一层面的补助,这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针对四川地震灾害出台的相应养老保险政策措施之一。

  唐霁松表示,对于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养老保险司提出的养老保险扩大面和征缴指标、丧葬费和抚恤金及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出现困难等问题,养老保险司均已做出回应。

  “基于国家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的要求,我们每年都会对各地社保机构下达当年的扩大面指标和征缴指标。我们同意对年初给四川省下达的指标进行调整。”唐霁松称。

  对于因地震灾害影响到企业和个人养老保险缴费的,养老保险司还允许其视情况缓缴保险费。“是否免交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唐称。

  同时,参保职工死亡的,当地社保机构还可以动用养老保险金向其家属支付丧葬费用和抚恤金。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期下发的《关于我省企业职工在“5·12”特大地震灾害中因灾害原因死亡有关待遇问题的紧急通知》中规定,参加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含以个体身份参保人员),以参保职工死亡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计发4个月的丧葬补助费,支付对象为参保职工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同时,以参保职工死亡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8个月的一次性抚恤金,支付对象为参保职工指定受益人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参保职工死亡,其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唐霁松表示,面对这样的重大灾害,政策上的调整不应成为其他省市比较的理由。

  做实个人账户仍在推进

  扩大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已经初见成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6月12日公布的《2007年全国社会保险情况》显示,截至2007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0137万人,比上年末增1371万人,按制度规定,城镇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为77%。

  但唐霁松坦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仍面临五大难题。

  首先,“做实个人帐户仍然要继续推进,但做实后最大的问题是财政缺口比较大,去年进行试点的省份都是从各省积累基金中扣的,但对于财政困难的省份,如何推进是很大的困难。”唐称。

  现实的情况是,一方面个人帐户的钱要积累下来,另一方面现在的退休人员已经靠年轻人的缴费来领取养老金,财政压力很大。截至今年4月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为1.8亿人,已有5000万人在领取养老金。

  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政策是第二个难题。唐霁松表示,按照规定省与省之间可以转移,但问题是发达地区不愿接受非发达地区的养老转移,因而设置很多不同的门槛,如户籍、年龄、身份、资金门槛等。

  第三,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制定是养老保险司今年的重点工作。此外,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企业年金面临的政策难点和盲点,都对养老保险工作提出挑战。

  唐霁松表示,应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养老保障制度,对农民养老也要有制度性安排,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

  2007年,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834亿元,比上年增长24.2%;基金支出5965亿元,比上年增长21.8%;年末基金累计结存739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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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姜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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