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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谈社保全国转续新方案:分段计算仍面临难题
      新闻来源: 中国经济周刊       作者: 宋雪莲       发布时间: 2008年9月2日  
      据媒体报道,日前,《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研究》在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完成了课题研究。该课题着力解决制约劳动者流动的社保异地转续的政策性壁垒。同时,针对我国现有社保体系“划疆而治”的分割局面,发改委课题组选择绕开我国社保“统账结合”的“体制难点”,提出了包括借鉴欧盟“分段计算”在内的一揽子操作性政策建议。

  报道称:“这种模式的前提是先实现省级统筹”,即在一个省内改变市级、县级统筹局面,全省执行统一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养老金计发办法和统筹项目全省统一,实行统收统支,由省级直接管理。

  此报告内容一经披露,便赢得了一片叫好声,被认为“值得期待”。但在黑龙江省社保信息中心主任徐树看来,这样的社保转移办法仍然是“看起来很美”。

  政策层面:“谁统筹谁就兜底”?

  “社保允许全国转续的政策其实一直存在,且在技术上并不存在难题。”8月20日,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徐树主任表示,“但是,由于我国社保是‘统账结合’的特有模式,多数地方规定,劳动者流出时只能带走个人账户里的钱,不能带走统筹部分。因此在财政‘分灶吃饭’体制下,地方基本上都是设置很多政策障碍,只愿将社保个人账户转出本地方,而不愿转入。”

  在我国,被认为需要跨地区转续的社会保险关系主要有三种,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为了顺利实现此三类社保的全国转续,发改委课题组分别提出了具体政策设计。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续可借鉴欧盟的“分段计算”模式——工作地缴费,分段记录,退休地发放,即保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不变,在不转移统筹基金的前提下,按各参保地规定分段计发,直到累计计算到60岁退休。相关报道称:“当该劳动者退休后,按照他当时在每个地方工作时企业为他交纳养老统筹的份额比例提供养老金,并统一到其退休地的金融机构发放。”

  在课题组看来,“欧盟31个民族国家(欧盟社保协调范围是27个欧盟成员国,再加上另外3个欧洲经济区国家和瑞士)都可以转续,从理论上讲,我们只是在国内转续,应该更有利于这种模式(分段计算)的实现。而前提是先实现省级统筹。”

  但在已经实行了社保“省级统筹”数年的黑龙江省,这种被认为是“更利于实现”的新模式却面对着实施层面的难题。“黑龙江实现的社保省级统筹已然领先了全国3-5年,但是目前仍然存在着一些无法解决的障碍。”徐树告诉《中国经济周刊》,黑龙江省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实行省级统筹后,缴费基数为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一些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地区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会相应提高;而那些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地区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会相应降低。

  “这就在局部地区出现了‘退休后挣的钱比在职时还多’的基本养老金倒挂现象,很多人争着提前退休。而同时在这些地区工资更低的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负担也更重了,由此造成的欠缴问题,甚至会造成地市财政需要承担很大的社保缺口。”

  “省级统筹技术上不存在难点,关键是谁统筹就意味着谁要对社保基金进行财政‘兜底’,所以实现起来仍然很难。”徐树说,“就拿经济条件很好的广东省来说,他们至今仍是县级统筹,富裕地区不愿意承担贫困地区的负担,那些穷县也只能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

  徐树认为,我国与欧盟存在的现实差别是不容忽视的。欧盟在国家之间都可以跨国转续,是因为欧盟国家的发展差距不大。而我国各省内地区之间的经济差异在短时期内都无法消除,这也是省级统筹一直难以真正实现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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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姜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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