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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居民可直接在社区登记
      新闻来源: 新华网       作者: 张晓松、刘铮       发布时间: 2007年8月24日  
 

  新华网北京8月23日电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日前正式启动实施,2亿多城镇非从业居民将从中受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23日就此接受了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 

    2010年实现全覆盖 

    胡晓义在回答网友提问时表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今年计划安排在一部分城市开始试点,明年扩大试点范围,2009年争取普及到全国80%的城镇,到2010年在全国全面实施。也就是说,用三年多一些的时间,实现这项制度在全国的全覆盖。 

    “目前,对城镇职工包括退休人员来讲,有职工医疗保险;对于农民来讲,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就是说,还没有医疗制度保障的就是城镇非从业居民。我们计划通过试点,在制度上实现全覆盖,但要惠及每一个国民,还需要一段时间。”胡晓义说。 

    参保居民可直接在社区登记 

    城镇非从业居民没有“单位”,居住分散,想要参加基本医保,应该向谁提出申请?许多网民都提出了这样的问题。 

    胡晓义说:“这项工作是由城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医保管理机构在组织。但具体操作,现在基本上所有城市都是在社区这个平台上。如果所在城市是试点城市,只要关注什么时候社区通知说大家来登记参保,就可以到社区去参保。现在很多城市已经开始做试点启动前的工作,几乎是挨家挨户进行参保登记,只要如实填写参保材料就可以了。” 

    将百姓救命钱真正用到百姓身上 

    医保基金是百姓的救命钱,有网友担心,百姓的救命钱能否真正用到百姓身上。对此,胡晓义表示,医疗保险基金实际上存在政府财政部门的社会保险基金专户上,这笔钱要经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的双重审核才可以支出。同时,审计等部门也对基金进行定期检查。 

    除了现有这些措施之外,国务院还提出,要探索建立由政府有关部门、居民代表、医疗机构代表、社会团体共同组成的监督机构,对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率进行监督。 

    优先解决住院和门诊大病问题 

    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试点工作将低水平起步,那么在费率较低的情况下,如何保障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胡晓义认为:“低水平起步是从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出发确定的一个原则,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现状决定了我们现在不可能是一种高水平保障,只能从低水平起步。低水平起步就只能首先解决居民最突出、最现实的一些医疗消费问题。当前这个制度规定就是优先解决住院问题和门诊大病问题。” 

    胡晓义指出,目前,住院和门诊大病是居民医疗最大的风险,如果得了大病,很多家庭是承担不了的。而小病虽然也有拿不起钱或者看不起病的,但大多数个人和家庭还是能够承担的。所以,这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首先要解决参保人员的住院和门诊大病问题,即用较低的筹资水平集中解决那些较大的疾病风险。 

    每人每年补助不少于40元 

    谈到网民比较关心的财政补贴问题,胡晓义透露,这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就是政府有补助。第一层是普遍性的补助,即对所有的参保居民,每人每年补助不少于40元。第二层是对城镇困难群体给予更多的补助,对于低保家庭中的未成年人,政府再给每人每年不少于10元的补助;对于低保家庭中的成年人、低收入家庭里的60岁以上老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再给予不少于60元的补助。 

    针对中西部等财力比较薄弱的地区,中央财政将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予补助。 

    正在研究破产企业职工医保问题 

    城镇非从业居民医保现在开始有了制度安排,破产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医保问题更显突出,网民对此非常关注。 

    “有不少企业已经破产或者濒临破产,确实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也正在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过程中,作为专题来研究,准备提出相应的措施。”胡晓义回应说。 

    他表示,困难企业职工,包括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需要通过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来解决,总的方向是要多渠道筹集医疗保险资金,包括企业集团或者主管部门拿一部分钱,地方政府财力比较雄厚的也要通过加大公共财政的专项支出来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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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shixin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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