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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年金管理该托付给谁
      新闻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毛晓佟       发布时间: 2007-3-2 1  
 

  表格一大致总结了两种年金受托模式在相关经验、管理灵活性等方面的优劣,但考虑到国内企业年金起步较晚,业界各方在年金方面的经验积累其实都非常有限,因此企业有必要适合自身状况,谨慎选择受托模式。当然,受托模式选择也与年金的规模直接相关。从国际经验来看,大型的养老金计划往往倾向设立独立的理事会,而较小型的养老金计划更多依赖于法人受托机构。近年来,区别于目前国内全权信托的形式,海外的法人受托机构更多的是作为独立受托人和其他受托人一起参与到大型养老金计划的理事会运作中。

  值得一提的是,外部顾问在年金受托中常常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由于年金历史的有限,无论是理事会还是法人受托机构都很难在短时间内具备全方位的年金运作能力。在这种情况下,雇用一个外部的专业咨询机构担任顾问可以很大程度上弥补两种受托模式在专业水平上的不足,完善受托人资源的互补性。

  当前有一些舆论常将年金管理运作中的工作繁杂和责任不明归结为受托模式的选择不当。其实,受托模式的选择只是整个年金管理过程的开头。年金运作能否成功与高效,还和年金管理的治理结构与规划高度相关,如受托人内部结构合理且权责分明、完善的风险识别与管理、明确的管治规划以及定期评估年金计划等。无论是选择何种受托模式,以上这些都是保证年金高效运作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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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shixin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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