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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谈洋快餐违法用工
      新闻来源: 新快报       发布时间: 2007-4-10  
 

  劳动法专家梁智广州调查“洋快餐”违法用工现象时表示:勤工助学大学生也是劳动者 .

  3月28日以来,本报独家报道了麦当劳、肯德基和必胜客等“洋快餐”企业违法、违规用工的情况。面对各方质疑,“洋快餐”方始终以大学生不属于劳动者,不适用《劳动法》为由回应。

    挺身而出宣布要为“洋快餐”员工维权的劳动法专家梁智律师表示,“洋快餐”的这种说法只是对中国法律的错误理解。就此问题,昨日他接受了本报记者的独家专访。 

    五类人员不受《劳动法》规范,但不包括在校生

    记者:现在劳动行政部门对麦当劳、肯德基的调查迟迟没有结论,法学界对大学生的劳动者地位问题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这样拖下去会不会不了了之?

    梁智:要解决这个问题,还得在理论上正本清源。大学生是否属于劳动者一直都存在模糊的理解。劳动部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个部门规章,它是对劳动法的一种解释。《劳动法》第一章总则有法律适用问题。规定了什么样的组织是用人单位,即适格的用人主体,同时也规定了适格的劳动者。

    《劳动法》和《意见》也明确了什么样的人不在劳动法的规范之内,一共有五种人;第一种就是国家公务员;第二种是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工作人员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三种是农村劳动者;第四种是现役军人;第五种是家庭保姆。这五类人员是被严格限定为不受《劳动法》规范的,而在校学生并不包括在内。

            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不会因为人的选择而改变

    记者:《意见》的第十二条是许多人认为在校生不是劳动者的依据,能谈谈您的理解吗?

    梁智:我认为这一条恰恰说明了在校生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第十二条的表述是: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在分则有关签订劳动合同一章里规定的。这一章主要规定了怎么样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有哪些内容。在这一章里特意把在校生拿出来了。

    这样规定有当时的时代背景。《意见》是1995年出台,当时大学生勤工助学的情况开始出现。这一条重点强调的是“不视为就业”。因为当时的大学生还是由国家毕业分配,如果把这种打工视为就业的话,就不分配工作了,实际上是设置了分配工作的障碍。劳动部的这个意见有明确的立法取向,就是要保护劳动者的利益。而对大学生的这种规定不是限制和损害大学生的合法权益,而是在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一个选择性条款,即可以不签,也可以签。如果大学生不是劳动主体,怎么还能签订劳动合同呢?因此,这一条不仅不能证明大学生是没有劳动者主体资格的,而且恰恰证明了大学生是有劳动者主体资格的。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不会因为人的选择而改变,资格要么有,要么就没有。不管现在劳动部怎么解释,从《意见》出台的时代背景到〈意见〉文意表达乃至立法,当年出台的《意见》就是这个意思。

    记者:按您的说法,劳动部的规章被错误理解,执行错误了。

    梁智:学生面临就业困难和在上学时过重的经济负担的问题在这几年特别突出,大学生用工问题近几年也特别突出。对《意见》的第十二条,大家用得少,研究得少,粗略一看第十二条,好像是说大学生不是劳动者,这些原因造成了对法条认识的不彻底。

              麦当劳、肯德基的这种做法没有任何意义

    记者:《劳动法》立法的倾向性向来都是理论界争议的焦点,除了学界的激烈争论外,资方的反应也很激烈。而保护和稳定外资投资的理念会不会影响到劳动部对“洋快餐”的处理?

    梁智:这个问题你们得去采访劳动部。

    记者:“洋快餐”和员工签订的协议里都写了不适用《劳动法》的条款,这些条款有效吗?

    梁智:这里涉及到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的约定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关系是既有平等的关系也有管理关系。麦当劳、肯德基在和员工的协议里约定不适用《劳动法》,是在逃避《劳动法》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但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管辖,但不能约定受哪部法律的调整。因此,麦当劳、肯德基的这种做法没有任何意义。

                        劳动法专家调查“洋快餐” 

    昨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著名的劳动法专家、中国劳动保护法律网总裁、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梁智律师抵达广州,就麦当劳、肯德基和毕胜客三家企业违法、违规用工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梁智律师分别和肯德基被辞员工唐小菁和本报卧底实习生进行详细谈话并做了相关证据的备案和记录,他还针对麦当劳、肯德基在工资标准、用工协议等方面的违规问题做了详细解答。梁智律师表示,麦当劳、肯德基的若干做法均违背了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已对这些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自本报3月28日独家揭露了麦当劳、肯德基等“洋快餐”企业的违法、违规用工现象以来,梁智一直关注此事进展。目前,梁智专门为本次事件在中国劳动法律网设立的“违反《劳动法》投诉举报中心”,已经接到来自全国各地劳动者的投诉,反映麦当劳、肯德基等外企违规用工问题。梁智律师表示,希望有更多的劳动者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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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shixin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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