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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借读费” 家长质疑平等权利
      新闻来源: 《家庭导报》       作者: 黄海文       发布时间: 2007年9月20日  
   城乡有别,家长质疑平等权

  现年38岁的杨雄系湘潭市一介普通农民,9年前,他携妻带子来长沙打工。因为夫妻俩既无文化也没有技术,初到长沙的那段日子,杨雄夫妇俩一直没有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俩口子靠给别人打零工勉强糊口。后来,俩口子在国庆新村办事处承租了一家门面,开办了一家槟榔店,与此同时,杨雄还在附近开摩托车出租。他们有两个孩子,女儿叫杨澜,现年12岁,在建湘新村小学读6年级,儿子叫杨超,现年9岁,在建湘新村小学读3年级。进城9年来,杨雄夫妇俩过得极不容易,好在俩口子都有乡下人特有的吃苦耐劳精神,每天早出晚归的辛勤劳作,才勉强送两个孩子上学。杨雄对记者说:“两个孩子每年的学杂费要一万多元,早先也想把他们送到条件较好的国庆小学读书的,但因为国庆小学建校费贵,读完6年小学要一次性交纳3000元建校费,像我们这样的进城民工承受不起。后来托关系找到熟人在建湘新村小学说情,以赞助的形式为女儿交了1200元,儿子交了800元建校费才得以入学。”

  由于进城民工没有获得长沙市居民户口,他们的子女在长沙求学都要交纳“借读费”,以长沙市各小学为例,借读费少则1200元,多则达3000元以上。据记者调查,长沙市各中小学都对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王家冲小学规定每一名民工子女读完1-6年级要一次性交纳4000元“借读费”,树木岭小学要交纳2400元,条件较好的大同小学、周南中学等则收费更高。

  对于进城民工而言,他们大都收入低微,且不稳定,生活环境恶劣,为了送子女求学,还要承受高昂的“借读费”。这无疑加重了他们的生活负担。在彩虹印刷厂打工的蒋小平先生对记者说:“我虽然一直在长沙打工,但每年都向老家的当地政府缴纳了教育附加费,可我的孩子从乡下来到长沙读书还要交纳这么高的借读费,这合理吗?国家规定学龄青少年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及享有接受教育的平等权利,而我们却自己为子女花钱买义务教育,且这种城乡有别的‘借读费’带有歧视性,试想,我们的孩子有何平等可言?”

  受访的民工们几乎都对长沙市各中小学校收取“借读费”的方式表示不满,他们认为这种收费方式不仅加重了他们的生活负担,而且还剥夺了宪法赋予的他们子女接受教育的平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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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shixin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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