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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农民工优先参加医保和工伤险         ★★★
南京农民工优先参加医保和工伤险
作者:端木 文章来源:新华报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3 13:54:51

 

    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劳动部门获悉,针对流动性较大难以建立稳定劳动和社会保险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可以优先为他们参加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而之前按照规定,农民工需先参加养老保险才能参加医保和工伤保险。

    据介绍,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以个人工资性收入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比例为0.5%-1.2%,缴纳保险的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本人工资低于或超过规定的当期最低或最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按最低或最高缴费基数执行。而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费将由聘用单位按月缴纳,缴纳标准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参加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的人员应同时参加农民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险,标准为每人每月4元,原则上由农民工个人承担。自缴费次月起,参保农民工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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