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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将出台《民办农民工小学管理暂行办法》         ★★★
福州将出台《民办农民工小学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曾艳 文章来源:福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21 15:44:51

 

    无证农民工学校长期游离于教育部门的监管之外,学生教育、安全等诸多问题都让人担忧。记者20日从福州市教育局获悉,福州市即将出台《民办农民工小学管理暂行办法》,所有民办农民工学校都将纳入教育部门监管,福州市教育局还将对他们进行指导和帮扶,保证其办学质量。

    无证农民工小学也纳入监管

    本周是秋季新学期开学后的第三周,福州市区 4.1万余名农民工子女高高兴兴进入了城区公立校,但仍有近9000名农民工子女在民办农民工学校就读。这些学生所分布的市区12所民办农民工学校中有7所属无证办学,占地面积不够、资金投入不够、硬件设施不达标、办学证件不齐全,使这些学校一时无法得到教育部门审批。

  为保证民办农民工学校的安全办学,市教育局将“放低门槛”,对民办农民工学校进行过渡性审批。审批时间为3年,其间,这些学校也纳入市教育局的监管范围,学校可以一边办学,一边改善办学条件。如果3年后,学校达到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教育部门将继续审批。如果3年后,还是没有达到相关的办学条件,将进行整改或勒令停办。

  市教育局初教处有关负责人指出,过渡性审批是有条件、有阶段性的,“放低门槛”一定要在四个方面坚持原则:首先是安全,学校设施设备、接送校车等都要达到安全标准,一定要保证学生安全;在卫生、师资、课程等方面,教育部门也会严格把关,这些“门槛”一律不能降低。

  资金、场所、设备、教师“四帮扶”

  这些民办农民工学校纳入了教育局监管范围,教育局就成了这些学校的“娘家”。对于这些学校在办学中存在的资金、场所、设备、教师等方面的困难,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都会尽量帮助解决。比如场所不够,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将利用当地资源,利用公立校整合出来的闲置校舍,或可进行改造的工厂等,帮助他们改善办学条件。

  市教育局还将指定优质的公立小学与民办农民工学校进行结对帮扶,带动他们提高教学质量。结对帮扶的公立中小学将为民办农民工学校提供图书、体育用品等教学设备,派骨干教师到民办学校上公开课。

  此外,结对学校之间还将开展教研活动,共同进行测验,考后试题分析。民办农民工学校的教师将列入教师培训计划,与公立学校教师一起参加各类教师培训和进修。

  每所学校配一名专职督导员

  除结对帮扶,市教育局将为每所民办农民工学校配备1名专职督导员,督导员们将每天到学校上班,和老师们一起办公,指导学校办学,帮助学校解决各方面的难题。“对于办学中存在的困难,督导员及时向教育部门汇报,由教育部门协调解决。” 市教育局初教处陈处长解释。

  今年部分公立中小学放开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后,全市共有7.9万名农民工子女进入公立校就读,对于这部分学生,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加强学生管理、班级管理、教学管理和学籍管理,保证每一个农民工子女“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用工环境动态录入:xiangyingyan    责任编辑:xiangy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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