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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流动人口享受同等计生服务         ★★★
泰州:流动人口享受同等计生服务
作者:常国梁 文章来源:泰州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4 6:58:05

 

11,在泰州市区域范围内的流动人口(农民工)将与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可在居住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
   

泰州市将建立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新机制,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定点技术服务机构,在职责范围内为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农民工)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流入地应主动为流动人口(农民工)发放计划生育服务卡,凭卡享受有关服务和优惠待遇。现居住地还应及时解决流动人口(农民工)在就业、就医、定居、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逐步将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其合法权益。禁止强迫流动人口(农民工)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禁止在签订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合同时,以各种名义收取押金和保证金。


   
男方为现居住地户籍人口,女方因婚姻事实迁入现居住地或所生子女可随父落户的;夫妻双方在现居住地共同居住1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且决定常住的,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凭其户籍地出具的有效婚育情况证明、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等,为其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户籍地。

 

用工环境动态录入:孙岚    责任编辑:yanghai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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