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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保障部华福周副部长在做好“两节”期间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劳动保障部华福周副部长在做好“两节”期间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4 16:32:51


  同志们:

  这次视频会议是经部党组同意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刚才北京、广东、四川的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下面,我代表党组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两节”期间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工作的责任
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我部继续把解决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与九部委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提出了工作目标和任务措施。与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对春节前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进行了部署。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两个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推动了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地普遍加大了对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力度,强化了日常巡查和查处举报、投诉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工作。今年上半年,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拖欠工资案件6.9万件,为394万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工资32.4亿元,有力地维护了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各地加强了预防和解决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建设,目前,全国有16个省区市建立了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多数地区建立了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有效地减少了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发生。但是我们应当看到,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一些地区的预防和解决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尚未全面建立起来,建筑企业还存在边清边欠的问题,在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的许多企业也普遍存在拖欠和克扣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现象,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现在已临近“两节”,又到了由于工资支付问题容易集中引发社会矛盾的时期,有的地方已经出现了因此引起的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如果我们对此不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将可能影响社会的稳定。

  党和国家对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十分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把这个问题列为《劳动法》执法检查的四个重点内容之一,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清欠工作,切实维护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内的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部党组对这项工作也高度重视,田成平部长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两节”期间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抓紧抓好,切实抓出实效。日前,部里以明传电报的形式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两节”期间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强调要以建设领域及中小型劳动密集加工企业为重点,着力解决当期拖欠,基本保证进城务工人员能够在明年春节前拿到应得的工资报酬,保持社会稳定。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充分认识到做好“两节”期间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是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求的具体表现。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把解决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摆到突出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在巩固日常监管和建设长效机制成果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做好“两节”期间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确保实现工作目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有利的条件和良好的环境。

  二、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保障“两节”期间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

  做好“两节”期间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关键是要按照部里先后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这里,我再强调几点:

  (一)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是保证工资支付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的最为重要的手段。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9月底我部会同建设部、全国总工会专门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检查活动。要从组织上、工作措施上和工作力量上保障专项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以进城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建筑、餐饮、加工等行业为重点,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违法行为。对拖欠和克扣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用人单位,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在依法处理的同时予以曝光。在专项检查工作中,要会同建设部门加强对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建筑企业建立和完善工资支付制度,从制度上规范支付进城务工人员工资行为。

  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完善举报投诉工作制度,加强接待举报投诉的力量,为进城务工人员举报投诉拖欠和克扣工资问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对进城务工人员举报投诉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调查处理工作,要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纠。同时,要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将进城务人员工资支付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扩大日常巡视检查的覆盖面,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守法经营,切实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工资报酬权益。

  (二)切实发挥长效机制的作用

  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是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报酬权益的根本途径。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做好“两节”期间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中,尤其要注重发挥长效机制的作用,加强对欠薪问题的综合治理。

  一是充分发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的作用。已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的地区,要通过切实发挥这一制度的作用,及时掌握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尽早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尚未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的地区,要尽快将本地区的建筑企业以及劳动密集型加工等其他使用进城务工人员较多的行业中有过欠薪记录的企业纳入监控范围,采取措施监控这些企业的工资发放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已经发生的拖欠、克扣问题或可能存在的隐患。二是充分发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作用。已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地区,要按照制度规定及时支付或垫付进城务工人员被拖欠的工资,使进城务工人员能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报酬,安心回家过年。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建设、银行等部门加强对工资支付保障金的管理,规范并严格执行使用办法。三是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的作用。要结合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将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作为评价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的重要内容,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恶意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降低信用等级并依法向社会公布,以对违法企业起到惩戒作用。

  (三)加强舆论宣传工作

  解决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对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在“两节”期间,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集中开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的宣传活动。要以正面宣传为主,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关心和重视,宣传工资支付和劳动用工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解决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成效,同时对拖欠工资的企业进行必要的曝光。通过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党和政府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决心,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自觉守法意识和广大进城务工人员依法维权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的良好氛围。在宣传工作中,注意正确引导舆论,防止片面误导和恶意炒作。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九部委《关于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建立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制度,督促辖区内招用进城务工人员较多的建筑等企业以醒目的方式树立告示牌。要在社区、车站等公共场所及招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悬挂醒目的宣传标语、口号,切实把解决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政策措施宣传到基层,宣传到社区,宣传到群众。

  (四)及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在“两节”期间,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建立处理涉及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的“绿色通道”,对进城务工人员因拖欠工资问题申请仲裁的案件,优先受理,快速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采用简易程序处理。要特别重视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集体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做到快立、快审、快结,防止由于矛盾激化而影响社会稳定。考虑到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收入普遍较低的状况,要尽可能地通过减免仲裁费用的方式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帮助。对于生活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可免交仲裁费预收款;对于败诉的进城务工人员,酌情减免仲裁费;有条件的地区,可免除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仲裁费用。

  各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维护稳定工作,针对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认真开展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要迅速启动预案予以妥善处理,切实维护“两节”期间社会稳定。

  三、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一)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为做好“两节”期间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部里成立了由部领导任组长,由劳动工资司、法制司、培训就业司、办公厅、宣传中心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也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机制,配备专门人员,做到组织落实,领导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一把手都要亲自过问、亲自抓这项工作,主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按照部里明传电报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地要按要求将本地区工作方案和专项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负责人和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及时报送我部。

  (二)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两节”期间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单靠劳动保障部门难以做好,需要各个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整合内部力量的同时,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当地建设、公安、监察、司法、工商、工会、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主动向他们通报我们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交流情况和信息,敦请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在工作中要注重依靠有关部门的力量,发挥其部门的职能优势,如提请建设部门对拖欠数额较大和恶意拖欠的单位暂停投标资格、不批准新的开工;提请工商等部门对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严重或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吊销其营业执照等。要通过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对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综合治理。

  加强劳务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合作也十分重要。劳务输出地负责劳务输出的机构以及外派劳务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挥自己比较熟悉情况的优势,积极配合输入地劳动保障部门做好春节前进城务工人员维权等方面的工作,重点配合做好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

  (三)按时报送情况,及时交流信息

  为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更好地推动这项工作顺利开展,部里决定建立“两节”期间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的情况报告和信息交流制度,从2005年12月5日至2006年1月2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要定期向我部报送有关情况。各地一定要重视这项工作,及时汇总本地区的工作情况,按照部明传电报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及时报送有关工作信息,不能迟报或不报,更不能瞒报。部里将根据各地上报的情况,定期向国务院报告,并适时编发信息,向全国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表扬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地区,宣传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对工作不力的地区进行督促。春节后,部里将根据各地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通报表扬解决拖欠问题的先进地区和先进单位。

  同志们,从现在到明年春节,还有两个月的时间。解决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时间很紧、任务很重。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迅速行动起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下定决心,扎实工作,苦战两个月,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让广大进城务工人员按时足额地拿到自己的劳动报酬,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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